4月26日,浙江丽水一网友发文称,自己上岸读研后被公司辞退。他说去年初试考研后应聘了一家公司,试用期三个月,不交五险一金。
之前老板承诺他很快会成为全职员工,他也希望做这份工作到9月份开学。现在她考上了研究生,公司以能力不足为由辞退了她,并把她移出了群聊。
当事人说希望公司能支付三个月的双倍工资和赔偿金,公司只答应支付两个月的工资和加班费。该公司一名员工回应称,他被辞退是因为试用期没通过。另一名员工表示,客户已经三个月没有工作了,他正在和客户协商和解金额。
律师表示,很多HR认为,员工处于试用期,只要单位对其表现不满意,就可以随意辞退。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很多限制。
法律赋予的无过失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权,是指用人单位可以基于部分劳动者的客观原因,在没有主观过失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因不具备必要条件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