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据白鹿视频报道,浙江宁波的徐先生在看电影时看到前座有两个人。他从电影开始就一直拿着手机视频。据徐老师说,录音开始一个多小时,不知道是手机没电了还是内存满了,他们就换了新手机继续录音。
电影时长约两小时,两人全程录音。即使没有传到网络平台,他们拍摄的时候,手机屏幕一直开着,也影响了其他观众的观看体验。
律师表示,在电影院拍摄专题片和彩蛋是违法的。买电影票不代表有偷电影的权利,看电影还是要坚守底线。
拍摄单张照片并以商业目的传播,违反了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了著作权人在网络上传播信息的权利。
因为一部电影作品的单帧一般会被视为电影公司的摄影作品进行保护。因此,当电影《龙》上映时,请收起我们的手机。一边看电影一边拍照,不仅会影响其他观众的观影体验,还可能涉及违法。文明看电影,拒绝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