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合肥庐阳交警大队在夜查中查获一名酒驾男子,呼气测试结果为27mg/100ml。
按照规定,该男子将被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暂扣6个月。
在得知驾照将被吊扣半年后,该男子突然情绪失控,大喊“我完了”,并狂扇自己耳光。他说他是司机,要送货,所以半年不能开车。他觉得完蛋了。
交警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你能认识到错误,以后不再犯,这是好事。”
据悉,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驾。
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1000元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5000元罚款,记12分,拘留15日以下,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至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判决后,判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驾驶人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判决后,判处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