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据搜狐千里眼,山东济宁的徐女士在某网络名人工作室购买了三箱芒果。结果当第一个吃完的时候,她发现里面有几条白色的蛆在爬。
徐女士说,她现在已经没有胃口吃饭了,想起来就恶心。吃完饭后,孩子一直抱怨肚子疼。直播间声称是三亚芒果,但发货地点是广西南宁。目前诉求是要求他们退款并道歉,已举报至12315。
对此,律师表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向生产经营者要求十倍价款或者三倍损失的赔偿。追加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主张生产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生产经营者以未对消费者造成人身损害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