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正非有几段婚史任正非(任正非有几段婚史)

刀 芒

文|路晓晓

  她掉的发在水槽里逐渐轮璇,她总觉得下水道就这样会被堵住即便堵住也该有人照旧帮她来通,每次都是这样仿佛通下水道是为了让他注意到她的存在,是她的依赖还是他的放任她不太清楚。她的唇还蘸着芝麻酱最破碎的余温,滑糯的温暖感觉却不想一路从口落到了大肠,飘出肛门落地开花,啪塌啪塌,她没闻见臭味,只觉得还是那么黑。根本就没被身体吸收的营养,只不过经由她的血管和肠胃一口气顺下来了,所以她什么都不能留下,水冲走了,世界安静了。

  医生让她多吃点芝麻酱可以长头发,但是她自己清楚的知道,头发掉了分明是身体出了异样岂是一瓶瓶的芝麻酱可以修补的。她无聊到听着电视机里的购物频道不断播放着生姜增发剂的各种原理,疗效还有治疗效果,说是姜汁刺激头皮能让发囊有了新的活力。可是再怎么补都不及每周化疗的伽马刀在她的身上扫描一次又一次,光芒万丈得杀掉癌细胞,再顺带辐射到正常的,还能剩下什么。她于是在来来回回的广告女郎穿着超短裙衬托出那一头乌黑齐腰的妩媚的诱人长发后面,读出了广告的可笑。嘴角勾起的不过是一丝仿佛从来都没留下过痕迹的笑容,她好像很久不懂得要如何微笑了。

  丽娟跟她发短信说,曹丽的葬礼你要来的吧。

  她抬起头,叹了一口气发出去一句,好的。

  她看着掌心里的水只觉得恍惚,想必今天是要去医院拿体检报告,顺便了吧。丽娟邀请她很多次参加病友联谊,说是人多的话便不会想太多,讨论各大医院的治疗水平,抱怨护士的针尖手法,其实有什么可讨论的,反正都要等天收。她心灰意冷的恐怕不只是病灶,她看着他下班,叹气,回家打开china daily一篇一篇得翻过去,从新闻版到经济版,然后再翻过来。

  他问,“周末老大结婚,你去吗?”

  她说,“啧啧,他终于二婚了。我还是不去了,以前跟我同病房的曹丽死了,我得去送束花,还要拿体检报告。”

  他的眼睛在走马观花的游走,她看都没看就伸出手去,知道他读完以后就会拿起《经济人》继续翻。他的眼睛还是没离开手里的报纸?杂志?总之他手上的就是仿佛写满了全世界最有价值的秘密的东西,他说了一句,周末你还是要多出去走走。

  走什么呢?你都嫌我丢人,头发掉了黄脸寡瘦,明知道我不会去,为什么还邀请我。但是她没有说出口,仅仅问了一句,“还有谁会去吗?”

  他终于抬起头,“听说请的歌手很有名气,我想可能你会喜欢。”

  她听到她心中响起来的那个名字,啊,就是这么个原因才邀请她出席。心有余悸所以才念念不忘,原来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是会有细缝出现在他们未曾经历的地方。她莞尔一笑,“你是说林旭阳吗?那么大个歌手,这么忙还能过来赶场子?”

  “也许是老大面子大,不过快有十年没见了吧。”

  “不去也罢,我也不想别人见到我现在的样子。”

  “说到底,不还是你自己在意吗?没有什么可在意的,生老病死人之常情。”她看着他平淡说完,翻开杂志下一页,正写着g20峰会金砖十国如何走丝绸之路的计划。她看着他,知道他的眼角余光也在看着她,一心能多用的人往往心思缜密内心强大,她知道她不是他的对手。

  “你那个报告改天拿也没什么问题,若是非去不可,我在医院门口等你,你快些出来。”她默默点了头,想必掉了的头发假发可以补,黄瘦的脸庞铺垫胭脂水粉就可以遮盖掉,她再看着自己那陷进去的一半乳房,有垫子可以撑起来,也能出门是不是。

  “那就说好了,明天我出差去上海,周五来接你到老大那里去。”他收拾好桌上的报纸和杂志,喝了一杯茶。至始至终他都不问,她是否愿意去,或者是否有什么不便。她知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她是弱者,于是无话可说。

  她周五收拾好还是去了医院,丽娟远远的来迎她。她买了一束雏菊用素净的牛皮纸裹着,白色的小花围着一圈满天星。丽娟看着她,心疼得说,“你又瘦了。”

  她笑笑,“这个月的药好像有点过,我头发掉的厉害,只不过没那么疼了。”

  丽娟挽着她的手,“你知道曹丽最喜欢你的,哎,二次复发多半都是好景不长,出了这医院的都不愿意再回来。”

  她知道她说的是废话,可是又有什么还可以说的。这病灶能切的都切掉,连着好的组织一起切掉,人的再造机能百分之九十需要组织供血干细胞,退回到几十年以前都不知道干细胞为何物,又怎么可能在出生的那一刻留下脐带血。于是把生命交给上天,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她终于是沉默了下去,丽娟叹了口气,带着她去了曹丽的冷冻间。在这里她们送过无数个熟悉的人离开,终有一天会轮到她自己。“我希望我能走在你前面,这样我就不必看到你的死亡。”

  丽娟掐了她一下,“尽说的傻话,你我现在都好端端的站在这里。医学这么发达,会好起来的。”她知道她说的是好话,她却不想戳穿她。

  “曹丽的孩子呢?还好吗?”

  “很健康的男孩,她明知道不能生,还是生了。”

  她也明知道她不能生,却还是生了,不同的是她的孩子是个死胎。难怪有人说,为女则弱,为母则强,是真的。如果她的孩子好好的活下来,她可能会不顾一切的活着,用尽一切力气,包括爱着他。

  她把雏菊放在曹丽的床头,白色的小花是那种很普通的笑容却总是向着阳光,尽管冷冻间还冒着凉气丝丝缕缕的飘着。丽娟叹了口气,“要是你跟周明有个孩子,该多好。”听见他的名字,她还是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不知道是太平间冷,还是别的什么。

  他们有多久没做爱了?她也不清楚。别说孩子了,自从她病了以后,感情犹如药丸侵入她的身体那般撕裂她的心,很多细缝吹进去的不止是冰冷的风。

  她从值班护士那里取走了体检报告,她看着换药房里的小姑娘一声不吭的咬着牙留着汗在忍着疼。她是骨癌,零碎的骨头里需要填补药剂,每一次换药基本等于死一次。她一声不吭的看着,看着医生的额头也冒出了大颗大颗的汗水,晶莹剔透,那些汗水仿佛尖刻的厉刀刻在她的心口,疼却终不能发出声音。

  她在等医生帮她看体检报告。不小心才撞到这惊心动魄的一幕,如果是她的孩子遭遇这等剜骨锥心之痛,她当如何?想到此处,反而觉得不生孩子也是对的。

  他在医院门口停着车等她出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下雨了。住院部的东门和西门她总是有点糊涂,但是唯一的区别恐怕是东门有人卖菠萝水果摊,西门是卖报纸或者《读者摘要》的,问题是下雨了,小摊都收回她让哪里去找东门还是西门。

  她知道他肯定会生气,每一次她都找不到方向。她在楼上看着他驻在车的门口抽了一根烟,打着电话跟她说,“东门东门你不知道东门在哪里吗?来了多少次的医院,你怎么还是这样找不到门。”她把电话离得耳朵很远,辐射刺得她耳朵很疼,难道她身体里被迫接受的辐射还少吗?就那个伽马刀就已经够她受的了。

  她默默得把电话放到包里面,出了出院部的道路就有点模糊让她找不到方向。可能比起这条条类似的道路,她更加迷糊的是刚刚医生跟她说的话,她可以不用切掉另一半了,病灶已经切除,暂时没有扩散,她剩下的就可以保守治疗了。为什么不切?她那已经凹陷进去的一半,就此丧失了平衡点;或者说,至始至终那不过是她身体里的一个多余的器物,割掉就结束了。

  他终是没记住。她跟他说了十年,她的故乡在成都,那是基本没有太阳的,不辩南北哪里来的蜀犬吠日。

  他沉默的给她开门,看见她被雨飘过的她的脸,有点潮湿下的被遮掩的真实面庞。她坐上车,没整理裙子就关上门说了一句,“曹丽死的很安静。”

  她知道他其实根本不知道曹丽是谁,她只是自己在说。“我要是有天就这样安静的死,也挺好。”

  他沉默着,又点了一只烟。

  “你以为,我花这么多钱给你治病是为了什么?”

  “别跟我提钱,我自己买了保险,能报的都能报的掉。我是恶性肿瘤,死了最好,你能得到一笔不菲的赔偿。”

  “那你既然知道要死,又治个什么劲?”

  “你难道不是人,还成神仙了,不老不死不生不灭?我就不信你能死得比我更有勇气。”

  她突然提高了音量,这话题想必是没办法续得下去,聪明如他,他从来不和她争个你死我活,与女人巧舌多半是男人心虚,不然就是自找没趣诋毁自己智商。他不争,她自然也不语。十年婚姻走到现在,能坚持下去的都是某种默契,磨合起来的模式无法被打破,她没办法说离婚,倒不是说谁离不开谁,爱情这回事,说着说着就淡了,必然是没什么可谈的。

  所以,爱难道是做出来的吗?

  她问自己,蠢蠢欲动的问自己,有多久没跟他做爱了。至从她查出病灶以后,胸部就不断地疼痛结块,硬性板状的不明物体像是一种魔怔,她会时常抽筋般的疼痛不止。她从不说疼不惊恐不开口,生怕引来没有必要的怜悯,任汗水流下手脚冰凉。有病的人都懂,即使说也是无端的给别人带去麻烦,仿佛那是忌讳,软弱在某种情况下是她不想承认的。她只有更勇敢,就像在换药房那个咬着牙的小姑娘一样,病得久了,疼痛便也成了一种习惯。而那确实只是她一个人的事,正如她空荡荡的被割掉的那一半胸膛。

  可是他不会这样想。

  他在黑暗中褪去她的衣衫,凹下去的脂肪仿佛在黑暗中默无声息的疼痛着,煎熬着他的眼睛,刺痛他的心脏。她再不敢穿有钢圈的胸罩,细细的肩带也是个摆设,瘦削的肩胛骨像长着翅磅的蝴蝶,他觉得她随时会飞走。她任凭他去感觉她胸口的伤口,不断凸起来的硬块和疼痛,她从不说她的疼,也许他也会疼会害怕会软弱,只不过他也不说。他和她都心知肚明,他挣钱的艰辛和忍耐不会是翻翻几页《经济人》就能算的清楚未来经济走向那么简单,同样的,她的生活也不是切掉病灶,灭掉组织细胞就能彻底跟医院说拜拜。他落在在她胸口沉沉的泪像是委屈的小兽不能适放的忧愁,她却迷迷糊糊不太清楚那到底是泪还是汗水,总之都是咸的。

  她沉沉的抬起头,被车流马龙乱扫的灯光打乱了思绪。

  林旭阳的出现总是令人期待的,他最近出名的有点让人意外。他们一帮老同学在酒店外面寒暄,他们在远远的隔着街道拥抱,她看到一张在时光中被雕刻得有点沧桑的脸庞和她特别熟悉的眼睛。她感受着胸口起伏的疼痛感,摸索到身边的温水,吞下一把白色的药片。她曾经看着在她旁边的小姑娘换血换了一天,把身体里的血液抽出来从机器里循环过掉然后换上新的血液,一袋一袋的血液被掏空塑料垃圾被护士抬走,像极了吸血鬼日记里发狂的可怜虫。比疼痛更让人刻骨的是恐惧,踏进去半条命,任老天爷收,或者不收。她突然觉得自己丧失了所有信仰,所有的一切都不值一提。

  林旭阳就这样扒开人群,问她,“你好?”说什么难道不是多余的。她笑着,是的除了没有知觉的微笑,她其实什么都不能做。“你还在写歌吗?”林旭阳居然问她还有没有写歌,她想起来貌似最近很火的那首歌词那么熟悉,她什么时候写的,还是写给他林旭阳的,她确实不记得了。

  “反正无所事事,就这样了。”她笑着,她其实不愿意无所事事的。

  “你应该有更好的生活。”

  “那什么是更好的生活?继续跟着你流浪,等你给我一个家?”她惨淡的笑笑,男人都是一个样,以为女人爱他们除了依附着他们再也不可能多出更多的事情,如若是有,那就是出格了。像她想要继续走的平面模特的薪水,养活自己足够。男人们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妻子站在镁光灯前面摆出任何令人遐想的动作,然而他们都忘记了就是在那样的场合,在一闪一闪的灯光后面爱上了她,并且只有一个人能把她领回家,关起来,封个名号为人妻。

  她再也不能返回她自己的舞台,以前是,现在更加是。

  林旭阳看着她,细水凉薄的肩膀撑着的吊带裙,里面的打底衫也掩饰不住她的瘦。凹进去的那一半很明显的不正常,即使她以前就是个平板也看得出来很不正常。她笑笑,“割掉了。”

  林旭阳低下头似笑非笑的说,“你反正一边大一边小,割了正好。”

  他走过来就是给林旭阳一个耳光,她知道这终是免不了的耳光,总之在很多年以前大概他就想给他一个耳光了。林旭阳的经纪人拉着他往里面走,人群的喧嚣越过了他们,他们挤着林旭阳往酒店里面走,她看着人群就这样淹没了她。

  “你故意带我来的对不对?”她突然眼中有了泪花,点点滴滴闪烁着。“十年了,有什么还放不下的吗?”

  “你别忘了,十年前是你选择的我,就别想这辈子离开我。”

  她的胸口开始起伏不定,她按住自己的胸前大口呼吸。他冷静的叹了一口气,“早知道就不要见面了,医生叮嘱过好几次,不能有情绪你就是不听,看吧又疼了。” 是的,疼。剜骨纠心,那终归是她一个人的事。黑暗中的他没有开灯,他褪去她的衣衫开始粗暴的吻。

  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这样他忍不住想要占有她。夜色凄凉锁骨冰冷,她的胸衣没有钢圈,丝绸质地的繁花闪着寒冷的光泽贴在温糯的皮肤上,有种惨淡的暗自神伤。他还记得她曾经站在华丽的镁光灯下,快门按下的咔嚓咔嚓变得寂静,她有一双冷漠而妩媚的眼睛,就是那个眼神,透过人群好像身上的衣服才能插上翅磅,修长而瘦削的身材就像是一尊雕像。而现在的她的躯体冰凉得只让他觉得悲伤,他看见了她左边被割陷的乳房,凹进去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 他的修长手指插进她的长发想抚摸她,突然跳入眼帘的是她头顶那个不大不小的秃斑,空旷的头皮让他发麻,他的手像被扎了一下,心底尖锐的叫出了声。然而黑暗中的寂静只能听见她的呼吸声,她那么冷静说着的话,仿佛不是她自己的事。 他轻轻的问,“疼吗?” 她反问,“你说呢。” 也许比肉体更疼的是她的心,很多病友在不断地恶化被丢失的身体,像一具容器,最终我们都会毫不吝啬得放弃它。 他反手再也没有看着她那空洞的眼神,把她压在自己的身下。 “ 我说,你弄疼我了。 ”

  “ 征服我有快感吗?可惜你得不到了,因为我的内心跟着身体一起残缺了。”

  她说完,他知道他在莫名的疲软下去的身体。她却能感受到她下体的潮湿,一阵一阵宛如潮涌。她想起小时候父亲带她去凌晨的海边,栀子花开在凌冽的晨风中,海水拍打着岩石,黑暗的海水茫茫一片陷进去的是无限绝望的深渊。而父亲抚摸她的脸庞,把一束洁白的栀子花插在她的头发里,温暖的大手里握住她的手,她懂得她的笃定就是从那束洁白的栀子花开始蔓延,一步一步的脚印走在自己的心里。爱从来都不是往事,它时时刻刻都根深在她的灵魂里面,只不过看她愿不愿意。她俯身过去亲吻他,眼泪落在他的身上。她闭上眼睛,只感觉潮汐声就这样淹没了她。黑夜里的寒水缕缕光芒如烟如雾,月光如纱轻罩下的栀子花,清凉的澈骨芬芳却有种被抚摸过的苍凉景象。

  她知道所有的一切不过一场幻觉,父亲已经离开她多少年了,而她想念的只不过那双大手的温暖,可惜的是怎么连脸庞都记不起了。

  她决定自己要关上门,走出去。她找了以前的经纪人电话,打了没人接,这年代走马观花比什么都换得快的时代,她知道自己早就过了气。也许比起她想找一份工作,她更需要坚持锻炼,让松弛的肌肉慢慢恢复弹性恢复紧绷的美感。这是没人怜悯的年代,她也不需要谁的垂青。她也不知道她能做什么,总之踏出门的那一步也许比什么都重要。一个片场接一个片场的试镜,她怀念起来她在十几年前一步一步是怎么踏上这个圈子的。很多她熟悉的面庞已经不在试镜片场了,她微笑,没什么可以害怕的,她反正早就死过一次了。遇到无知的导演,掩饰不住的色相,很多年轻女子都不能接受赤裸自己的身体,她反而释然了。

  褪去衣衫她的修长身材里面裹着的大片斑驳残缺的伤疤,所有人都在讶异中张开了口。她沉默无语得披上衣服,在那个肮脏的工作室,喧嚣的试镜场上踏出一片光芒,伸展出一片翅膀。摄影师在很多年以后还是能想起那个赤诚袒露的她,宛如孩童。“你是拍,还是不拍?”她隔着人群看到了那个还来不及反应的助理摄影师,她笑得很坦然。所谓模特,身体就是拿来给别人看的,她必须正视她自己,与其遮掩不肯张扬,不如足够坦荡。她知道她自己的天分,只不过是面对镜头的那份简单和真实。而这份真假难辨,是围观者要的猜测。

  那个年轻的助理摄影师带着加长镜头走到她的面前,说想要给她拍一组写真。她点燃了一根烟,本来说不抽,又止不住的要抽。“我知道你的病,说实话现在没几个人还敢找你拍片,但是我想知道你又是怎样想通了再出山?”她没有说话。

  “再说,凭借你曾经的些许声望,搞一个声势宏大的发布会,肯定比现在容易的多,你又何必在这里出力还不讨好。”

  “我是逃出来,自己想找点事干。”

  “你老公不知道?”

  “他不能知道。”她看着这个年轻人,笑。“再说,你帮我拍片也是千年一遇,你知道我这样的模特难寻,同样想出名,靠我,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都穷途末路了,还要逞强。”

  “互利为王。我只是觉得,跟我合作的摄影师,都必须了解我,才能拍出美感,不是吗?”

  他是在某时尚杂志销量超过数十万,官网点击量超过百万的时候才发觉他的妻子背离了他。他怒不可遏的打电话给她,她没有接他的电话。他的背后站着一个庞大的商业集团,他靠着十几年的投资经验正走在非常关键的是否能入驻董事局的位置上,他把她视作丑闻。所以她知道毫无沟通的必要,她发了短信说她要住院康复治疗就收拾了东西离开了家。曾经她无比珍视的家,她在那个看见潮涌的夜里就知道这一切都要结束了。

  她凭借着那一组华丽的黑色蕾丝照片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性感与冷漠的躯体在羽毛翩飞的空洞房间里侧卧微笑,平坦的胸部穿着小号的胸衣,那个伤疤像是被野兽撕开的伤口,上面像是爬满了不堪入目的虫子。但是那个伤疤被歌颂,被拿出来标榜是一种战胜生命的勋章,标志性的胜利让她的身体闪着光芒。她显然知道这个世界的运作法则,比起她的照片,杂志社好像故意夸大了她的经历,曾经结婚淡出圈子现今带着抗癌成功的伤疤回来已经足够吸引眼球,还是那么修长的腿和不变的冷漠的笑。

  她看着那个年轻的摄影师也开始递出名片,志青,首席摄影师。她把他的名片插进她的小小皮包,一个毫无任何作用只能装着一根口红一只镜子的名牌手包。她开始重新过上她踏着高跟鞋走T台的日子,现在胖子都能站在舞台上拍时尚大片了,更何况她是个身体有残缺的人,自信和成功是她的另一张名片。她必须带着完美的笑容在她的舞台等着他,她知道他终有一天会倒回来求她,她为了这一天等了十年。难道她忍气吞声就是心甘情愿得为他熨一条西服裤子成为他标准的妻子,男人的标准都是一样的,而且还极其守旧,他可以接受自己的头发染成亚麻色,在自己的胳膊上绣一个刺青,却不能接受自己的妻子剪短头发挑染一根异样的颜色,不能接受她穿着露沟的低胸衣衫,不能接受她在陌生的人群里卖醉妖娆的笑。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她想着他一脸正经的说话,就觉得可笑。那到底谁是苍蝇谁是无缝的蛋谁又能分得清,在爱情里,不是你死我活就是你情我愿的挣扎。谁囚禁谁都是无可证明的,无非纠缠不清而已。她在等他的到来,她知道他终会找到她的工作室,迟迟等不来的他,她就饶有兴趣的隔着透明的层层高楼从上而下得看着他。不是火烧眉毛的焦急,他越是镇静得沉得住气,她越是生着无名之火越烧越旺:看来他还有底牌没有被抽离。

  他看着她修长的腿晃荡在各种海报,公交车广告牌上,城市里高大的荧光屏幕上也是她的代言广告,听说出场费已经高达7位数,她已经站在了他不能触及的一个高度上。电话不接,家也不回,他已经在她消失的世界里孤独的生活了128天,刚好是这个数字,他们结婚是在相恋后的第1280天。她曾发誓要永远爱着他,而这份爱情仿佛跟着她残缺的身体一起在时光的药剂中腐烂掉了。

  “你变了。”相见后许久他蹦出来的是这样一句话。

  “是你让我改变了。”

  “你知道因为你,我很可能会被董事会剔出局。十年努力毁于一旦。”

  “为什么?因为我是个女模特,卖胸卖腿的女艺人?”

  “你怎么就不能安心待在家?”

  “你不用担心你会不会被董事会踢出局,我买了你公司百分之20的股份,照这个道理来说你该叫我老板。”她的眼神让他变得很忐忑,“我们之间还有别的问题吗?”

  “你……”

  ”不要问我怎么做到的,说实话我也厌倦男人们盯着我的腿看,盯着我大腿之间若隐若现的隐秘地带浮想联翩,盯着我毫无吸引力的胸部只觉光荣无限。你不是以我的身体为羞耻吗?你不是从来都在黑暗中抚摸我吗,从我生病后你就无限厌倦我的身体,我向你证明了,我足够美,所有女人都羡慕我的伤疤,羡慕我的身体。”她说着说着就开始笑,笑的那么冷漠,他看着她,淡淡的说,“你疯了吧。”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为了要拿下董事会的位置,向董事长的女儿示好,跟你的女秘书纠缠不清。我是你的妻子?不过是一个驱壳,这十年你问问你自己,你有没有做到真正的尊重或者是哪怕一点点的怜悯。我在跟病灶斗争的时候,你在做什么?你除了翻看你的经纪人杂志,你有没有关心过我一点点我的身体治到哪一步,应该用什么药了。你什么都不懂,你已经忘了我是你的妻子,你曾经的诺言都消失到哪里去了?”而她自己的诺言又消失到哪里去了。

  他低着头,居然在笑,“原来你的抱怨,抱怨了这么多。我不知道,我的努力挣钱,在你的眼里,居然这么不堪。我其实从来都没有怨过你,毕竟生病是你不能控制的事。”

  “那么你出轨也是你不能控制的事?”她反问,咄咄逼人。

  “有时候确实是无可奈何,我不解释。”

  “面对我的成功,为什么你不恭喜我?”她笑得瘆人,他知道他无地自容,一个女人三个月的努力就抵过他一辈子的奋斗,想来都觉得可笑。以前的审美路线是美人不可方物,现在的人却喜欢这样的伤疤遍布横生的身体,他是越来越看不透了,她胸口那遍布丛生的伤痕在狂笑,在欢呼。他突然觉得恶心。在她有点邪恶的眸子后面,他看到自己的失败。她注定要主导他的生活了。

  “你还爱着我吗?”她问他。

  “什么?你说爱还用问吗,我们生活了十年了啊。”他想着他吻过她背后每一颗痣,像是黑暗星空里闪烁的泪,而那些星星如今却被展现在世人面前,被歌颂,被拿出来赏玩。当初他极力把她从这个圈子里面拉出来,看起来真是白费力气。爱人应该爱着她的全部,他却是感觉至始至终他仿佛从来都没有了解过她,她的灵魂陌生,她的眼神空洞,每走一步都像是踏着浮云,跟他一点都没有关系。

  “你爱我,我们就签一个协议。”

  “什么?”

  “我变成你,你变成我。”

  “你说什么?”

  “变性手术啊,这样就可以彻底解决你的出轨,我们俩就永远在一起了。”她笑着拿出一纸协议书,某国家研究机构的变性手术合同书,“我反正一半胸部已经没有了,再切掉另一半,也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事情。我变成男人,你变成女人,这样你就不用再去找别的女人了,而我也再不用担心我那多余的另一半要如何安放。不过我觉得,可以割下来放到佳士德拍卖会拍卖,一定很多男人抢着要买我的胸。想想看,被福尔马林泡过的胸是否会变成一个宝藏永远的盛放在某个痴迷妄想的男人床头,这是一个很精彩的故事,对不对。而灵魂里的我们两,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来吧,亲爱的,我爱你,所以才能接受不管你是什么样子,都会爱着你。”

  “你有病吧……”

  “我是有病,都是因为你。医生说,所有癌症的根源都来自于内心不畅长期忧郁。而我的孤独你从来不懂,你反正一辈子都要陪着我,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只有超越了肉体的爱恋才是永恒的。”

  “你有病吧……”

  “钱已经挣够了,我用尽了我的所有力气,我也厌倦了其他男人盯着我看了,从此以后,我们就过自己的生活。你拒绝我,就是你不够爱我。”她爬上他的身体,撕开他衣冠端正的皮相,“我知道,你里面住着的灵魂,是我的至爱。只有这样,我们才有一个不灭的灵魂。”

  她笑着拿出笔,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签了字。也许是签了,也许是胡乱写了一气,也许是被她呼出的气迷惑了,她这样诱人,这样与世不可匹敌的美貌,被全世界男人称赞的美貌正在覆盖上他的身体。他再次抚摸她的长发,轻轻一手抓,乌黑纠缠的长发落了一地,居然是假发。而她空荡荡的额头像是一头失控的怪兽,妆容惨败,她花容失色的脸庞上还展现着的古怪笑容让他惊魂失措,以前她分明是不怎么微笑的。

  “你知道我掉头发的时候,有多害怕吗?那种漩涡般的恐惧在水中被吞噬……不过现在全没了,光脚的怎么能怕穿鞋的?”

  “你不是说你爱我吗?”

  “你这个骗子。”

  他在失控中只觉得还是被人绑起来拖进了一个光芒万丈的房间,犹如万箭穿心的刀刃锋芒穿身而过,难道他还是被变性了?他的情绪混乱,他迷糊的意识感觉不清楚。

  他耳边响起了她那若有若无的声音,“你知道吗?真的很疼,被伽马刀切除的时候,我总幻想着我还能剩下些什么,可惜的是什么都没剩下。平坦的胸口再也不能被称作女人,而这外形这手感其实不过是取悦你们男人的缘由,我要这胸有何用。”

  他开始默然懂得男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而天地间若只剩下亚当和夏娃,上帝莫名搞个苹果树不是故意的嘛。他突然觉得很想笑,想起了庞德那首很著名的诗:

  人群中幻影般浮现的脸

  潮湿的黑树枝上的花瓣

  他笑着闭上眼睛,是的,要这驱壳有何用。可怕的是,当他闭上眼睛以后,就觉得无尽的黑暗就这样降临了。

  品读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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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晓晓,品读春秋文学创作班学员,喜欢读书和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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