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家暴起诉离婚未果,被丈夫割喉!婚姻法不能成为家暴的看客

文:麻辣新语吴能恩

11月24日,九派新闻获悉,上海市第一中院将于11月30日开庭审理一起丈夫将妻子割喉的故意杀人案。

根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起诉书,被告人徐某令与被害人伍某青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子。二人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年余。

2023年5月15日20时42分许,被告人徐某令至上海市松江区被害人伍某青的暂住处,因伍某青拒绝开门,致徐某令情绪激动,在门外与伍某青发生争执。

被告人徐某令多次用脚踢踹大门企图破门未成,又当场捡拾砖块砸碎大门玻璃后闯入伍某青家中,持刀捅刺被害人伍某青颈部、腹部等处数刀后,还对受害人实施割喉,最终致其死亡。

受害人父亲伍先权表示,女儿在婚姻期间多次被徐某令家暴,2022年3月前后开始与徐某令分居,同年9月向老家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被驳回。女儿被刺死后创伤情况异常惨烈,嫌疑人徐某令曾先后对其捅刺四刀,最后一刀还对受害人实施割喉,伤口长约20公分。凶案发生时,4岁的儿子在一旁目睹了全过程。

随后,被告人徐某令拨打110报警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负责对此次命案侦查。最终以被告人徐某令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23年9月5日移送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现定于11月30日开庭审理。

看到这样的新闻后,说实话,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是一起非常令人痛心的人间悲剧!

为什么这样的悲剧就偏偏发生在我们的现代文明社会?

被害人的父亲曾经表示,女儿曾遭家暴后起诉离婚未获法院支持。

这一普遍现实情况令人担忧。难道仅仅是因为对方不同意吗?

在我的身边,我遇到了很多打算离婚的夫妻。

但是,好多打算离婚的夫妻最终因为另一方的死打烂缠不同意,最终导致法院不予以支持起诉离婚方。

这是一个很奇葩的畸形现象。

尽管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离婚若满足什么要素的情况下即可以判决离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

甚至有很多人还传统地认为: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这是封建思想在作祟。

家庭暴力是一种不可接受的行为,它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身体和心理创伤,严重侵犯了他们的人权。面对家暴,法院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支持离婚。

如果家庭暴力情节严重,受害者无法忍受,那么法院应该支持离婚。这是为了保护受害者的人身安全,避免他们受到进一步的伤害。毕竟,离了婚也可以为受害者提供一个新的开始,让他们有机会重新建立自己的生活。

尽管,离婚并不是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的唯一途径。虽然有很多打算离婚的夫妻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重归于好,但是,面对严重家暴的情况,法院就算因为某种原因不能够迅速判决离婚,但是也应该采取强硬的措施来保护受害者的人身安全,例如发出禁止令、要求施暴者接受心理治疗等。

尽管离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到许多因素。

但是,必须明白:当家庭暴力存在时,离婚可能是保护受害者的一种最有效的途径。

这起事件也提醒我们,社会应该加强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和重视。家庭暴力是一种不可接受的行为,它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伤害。

同时,我们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并为受害者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另外,我们也需要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确保受害者能够得到及时的保护和支持。我们的法律应该严惩家庭暴力行为,为受害者提供必要的保护。而不是当不幸婚姻的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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