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和就业前景(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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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

中国电子商务始于1997年。中国商品订货系统(CGOS)、中国商品交易中心(CCEC)、启贺告虚拟”广交会”等大型电子商务项目在1997年相继推出,拉开了中国电子商务的序幕。1998年”首都电子商务工程”的展开和1999年”8848网上超市”的出现,标志着中国电子商务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中国电子商务由此”正式启动”。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4万家商业网站,其中网上商店700余家。电子商务项目大量推出,几乎每天都有各类电子商务咨询网站、网上商店、网上商城、网上专卖店、网上拍卖等诞生。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地域也由北京、上海、深圳等极少数城市,开始向各大中城市发展。据IDC预测,2000年中国大陆网上交易额将达4000万美元,到2003年将达38亿美元。可以说,中国电子商务已经由表及里、从虚到实,从宣传、启蒙和推广阶段进入到了务实的发展实施阶段。一、政府推进环境改善我国政府正全面、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1998年以来,政府对电子商务的支持与协调力度明显增加。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框架(包括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发展措施、技术体制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推出,将会使电子商务有一个更加规范有序的应用与发展环境。不少地方政府也都对电子商务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与支持,开始将电子商务作为重要的产业发展方向。我国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依然亟待健全和完善。在中国电子商务法律问题上,应该注意在规范管理与鼓励创新之间求得平衡,既要看到规范电子商务发展的必要性,又要充分认识到电子商务不同于传统商务的特殊性,为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营造一个宽松而有序的法律环境。为此,政府应该做的工作是,制订政策鼓励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鼓励探索,鼓励创新,同时立即着手解决电子商务法律中的紧迫问题,如电子签名和电子合拍迟同的法律效力等。二、制约瓶颈开始突破网上支付、实物配送和信用等作为电子商务系统工程中的重要环节,被视为制约中国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的”瓶颈”。1999年以来,网上支付”瓶颈”正在迅速得到解决。在这方面较为成功的,有”8848″网上超市提供的包括网上支付在内的多元化支付方式,有首都电子商城电子商务支付平台等。实物配送在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中的重要性,已经得到电子商务业界人士的广泛认同和重视,并尝试以各种不同的方式予以解决。在这方面,出现了一些堪称突破的可喜进展,拥有我国最大传递网络的中国邮政加盟电子商务领域,一些专门为电子商务项目服务的专业配送企业也相继出现。三、应用模式日趋多元在BtoC模式中,网上书店和网上商场在增加网上支付功能、完善各项服务后以更大的势头发展;网上拍卖、网上商城、网上邮购等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网站大量推出。不少电子商务企业和工商企业开始酝酿企业间电子商务。证券电子商务也有所发展,”网上炒股”对于有些股民已经成为现实。网络是一片独特的天空,中国国情又有其特殊性。怎样将结合Internet和中国国情,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优越性,实现极富意义的电子商务技术和商务模式的创新,是摆在中国电子商务业界人士面前的一大课题。四、内外融合渐成大势具有外资背景的电子商务企业和项目日益增加。其表现形式是双向的:既有海外风险投资直接进入国内的电子商务企业,也有国内企业通过海外上市吸收海外资金。在不少电子商务企业内,外籍或具有外资企业背景的高级管理人员显著增加。与此同时,海外电子商务企业开始直接进入中国市场。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前景日趋明朗,基于超越国界的Internet的电子商务不可逆转地走上了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道路。五、存在问题不容忽视”商务为本”观念依然薄弱。中国电子商务是由主导信息技术的IT业界推动的,使得中国电子商务在发展之初就带有浓厚的技术倾向,”重技术、轻商务”的现象比比皆是。事实上,电子商务中的”电子”与”商务”的关是”皮”与”毛”的关系,电子是”毛”,商务是”皮”,”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电子商务企业有必要树立”商务为本”的观念,将目光转向工商企业和消费者的实际需求,以此其确立电子商务服务方式和电子商务解决方案。企业和消费者电子商务意识有待加强。企业和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意识不强严重制约着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目前大多数国企还只习惯于传统的订货会,展销会等对面洽谈的方式,对于悄明上网查询展示企业和产品感到很遥远。以天津为例,有近4000家国有企业具备上网条件。但是当第一批动员132个名牌企业被动员上网时,有回音的不到40家,有的企业甚至明确表示”不感兴趣”。效益观念过于片面。存在着一种片面强调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的特殊性和神奇的力量,严重忽视现实或预期经济效益的倾向。不少电子商务企业或电子商务项目以风险投资收益为唯一目标,片面追求访问量,片面追求上市。此种一厢情愿的思路使很多电子商务企业在经营与发展上进退维谷、举步惟艰,面临极大的经营风险。物流与信息化基础依然滞后。中国电子商务的顺利发展离不开诸如物流和信息化基础的进步和完善,这一点对主要由于技术推动而形成的中国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显得尤其重要。整个社会的物流现代化水平和信息化水平(如通讯网络、带宽、企业信息化等)需要大大提高,否则会继续阻碍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

六、几大方面应予重视1、电子商务人才中国目前从事网络行业的人数超过百万。中国电子商务的急剧发展,使得电子商务人才严重短缺。中国电子商务教育要尽快以各种形式大规模起步,为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培养出足够的合格人才。要特别重视培养兼备网络技术和商务知识的复合型电子商务人才2、企业电子商务迄今为止,企业间(BtoB)电子商务还没有大的进展。网络的普及使得企业间电子商务成为未来企业评估竞争力及生产力的依据,从企业间的供应链管理、直销、客户服务等,BtoC电子商务只是其中一环。没有良好的企业间电子商务体系,BtoC电子商务的发展也会受到制约,从而影响中国电子商务整体应用与发展。3、证券电子商务与其它所有行业相比,中国的金融、证券行业没有所谓”瓶颈”问题,相反却有着那么多的资金、市场和人才等有利条件,是最适宜”电子商务化”的。目前国内已有闽发、国泰君安、海通、华泰等证券公司开展网上交易。相信证券电子商务将在2000年有一个大的发展,成为中国电子商务最辉煌的一片天地。信息产业部计划与证监会共同研究制订网上股票交易法规,并将尽快对外公布实施。移动上网正在成为证券电子商务的又一契机,同样应予以重视。4、电子商务软件和解决方案据美国特尔斐集团最新报告,今后几年内全球电子商务软件的销售将有很大增长,市场销售额可望从目前的50亿美元增加到2002年的400亿美元。目前,在中国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中占支配地位的软件与解决方案,基本来自IBM等国外企业。无论为了发展适合中国国情的电子商务软件与解决方案,还是抓住巨大的市场机遇发展中国的民族软件产业,中国电子商务软件和解决方案的本地化、产业化都是刻不容缓的。

2021电商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是怎么样的?

2021电商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分别是:

2021电商行业发展现状是:总体情况是电子商务服务业属于电子商务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脊举答部分,经过近十年的迅猛发展,在物流快递、在线支付和电子认证等服务业发展推动下,电子商务服务业快速发展。

2020年中国电子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达5.45万亿元,较2019年增加了0.98万亿元,同比增长21.9%。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线下遭遇关店潮答闷,线上服务需求迅速增长。

直播购物、网上支付、无接触式配送、上门退货等成为疫情下消费者网购的“新常态”,商家对于IT解决方案、新型营销服务、专业运营服务、物流服务的需求直线上升。

2021电商行业发展趋势是:

1、人们对APP的依赖不断提升:2020年,全网用户对移动互联网依赖度进一步加深,人均单日使用时长及打开APP个数均有一定程度提升。

2、移动购物APP偏好最强:从APP用户人均日使用时长来看,随着线下生活场景的线上化转移,用户的使用程度也在不断加深2020年12月,从APP月均使用时长和使用次数来看,移动购物排行前列,月均使用时长和次数分别为545.1分钟和162.3次。

3、综合电商APP用户体量庞大:移动互联网已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中社交、电商、视频娱乐及支付等领域TOP1 APP在行业渗透率均超五成。具体数据来看,即时通讯、综合电商分别为10.77亿人和9.92亿人排名前列;支付结算和浏览器渗透率最高,分别为94.7%和68.3%。

主要的电商模式是:

1、B2B–企业对企业:B2B ( Business to Business)是指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的供需双方都是商家(或企业、公司),她(他)们使用了互联网的技术或各种商务网络平台,完成商务交易的过程。电子商务是现代 B2B marketing 的一种具体主要的表现形式。

2、B2C–企业对个人:B2C 是 Business-to-Customer 的缩写,而其中文简称为“商对客”。“商对客”是电子商务的一种模式,也就是通常说的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商业零售模式。

这种形式的电子商务一般以网络零售业为主,主要借助于互联网开展在线销售活动。B2C 即企业通过互联网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新型的购物环境——网上商店,消费者通过网络在网上购物、网上支付等消费行为。

3、C2B–个人对企业:C2B(Consumer to Business,即消费者到企业),是互联网经济时代新的商业模式。

这一模式改变了原有生产者(企业和机构)和消费者的关系,是一种消费者贡献价值,企业和机构消费价值(Consume Value)。

C2B 模式和我们熟知的供需模式(DSM, Demand Supply Model)恰恰相反,真正的 C2B 应该先有樱慧消费者需求产生而后有企业生产,即先有消费者提出需求,后有生产企业按需求组织生产。

通常情况为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定制产品和价格,或主动参与产品设计、生产和定价,产品、价格等彰显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生产企业进行定制化生产。

我国电子商务的现状是怎样的?

电子商务正在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经济主题,围绕电子商务的法律框架也在逐步建立起来,所有准备或者正在开展电子商务的工商企业都应当了解其交易的法律环境,采取受法律承认和保护的交易方式,以便有效的维护自己的财产利益。

一、电子商务是经济和信息技术发展并相互作用的必然产物,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电子商务(是经济和信息技术发展并相互作用的必然产物,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电子商务是指基于数据(文本、声音、图象)的处理和传输,通过开放的网络(主要是Internet )进行的商业交易。

包括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交易活动;广义电子商务涉及到内部网(Intranet)和Internet等领域,它是一种全新的商务模式,利用前所未有的网络方式将顾客、销售商、供应商和企业员工联系在一起,将有价值的信息传递给需要的人们。

电子商务在全球的发展只是从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最初只表现为相对少数的大公司通过EDI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并没有形成规模经济的局面。从1997年旦弯开始,电子商务却发生了质的飞跃,随着Internet的飞速发展和计算机技术的日益成熟,电子商务应用的成本大大降低,使它能够超越大公司的应用范围而成为一个全球性新的经济现象

二、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我国电子商务实践和研究起步较晚,其立法相对较为滞后,虽然新合同法已正式承认电子合同的有效性,但我国现行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尚无相关的内容和规定。然而,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我国现已进入电子商务的推广和运作阶段。

研究相应的法律对策,加强电子商务立法,以建立复合电子商务特点的法律制度,将有助于电子商务正常发挥其效益,有助于保障电子商务用户的合法权益从世界范围来看,电子商务的成功应用大多是在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和欧洲。

对于我国来说发展电子商务充满了困难和阻力,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正步入攻坚阶段,传统的计划经济手段正在消减,市场机制尚未健全。各类企业在进入者基市场的同时,也必须进入电子商务市场,这对中国所有的企业来说都是严峻的考验。再有开展电子商务所需的网络设施、安全保障手段比起其他国家有相当大的差距。

三、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具有跨度大、安全性低、速度快、技术含量高、发展模式多等特点,本次调查的电子商务企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交易安全问题。

这是电子商务企业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在调查中了解到,交易安全问题只要体现在窃取信息、篡改信息、假冒、恶意破坏、信息保密性、交易者身份的确定性以及网络故障等,单纯依靠技术不能真正保障网络交易的安全。如何能确保交易安全,相应的法律制度是不可或缺的条件。

(二)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由于电子商务网站的内容是数字化信息,且属于开放网络,文字、声像等信息容易被窃取和复制,商标容易被误用,这些对知识产权形成了新的挑战。

(三)电子合同问题。

这是电子商务企业在交易过程中与客户间发生法律纠纷的一大原因,行业B2B电子商务企业对此问题反映的标记集中。

(四)电子证据的获取和认定。

当电子商务过程中出现法律纠结,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电子证据的获取和认定。由于虚拟网络中信息具有易变性,锁定或获取侵权证据难度极大,给解诀纠纷,惩治不法行为带来了巨大困难。保证网络环境下信息的稳定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是科技和法律的双重课题。

(五)个人隐私的保护。

网络信息呈开放或无序状态,传播范围广,各模嫌闷种木马、恶意程序等网络病毒能够直接涉及并威胁每个消费者的信息,着涉及到技术问题,也是法律问题。在网购C2C电子商务企业中,个人隐私泄露是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之一。

(六)网络高科技犯罪问题。

我们常常听到某某网站被黑,游戏账号、网银账号被盗等是网络高科技犯罪的具体体现。由于网络信息流动常呈现处于无序状态,难以管理和控制,容易对信息安全造成损害,加之软件技术的发展,带动计算机自动化能力的提高,使高技术犯罪日趋严重。

计算机病毒、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金融犯罪、盗用商业机密、对加密的内容进行解密等新型犯罪活动时有发生。为规范电子商务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主要包括:1996.2.1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

通过上网搜索和看书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情况进行分析,我得出以下结论:

1、我国电子商务正处于一种亚健康的快速发展状态,有两个鲜明特征,一是发展快,十一五期间,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达到30%以上,是由电子商务引发的法律问题日益突出,各种负面新闻充斥各种媒体,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不仅抹黑了电子商务的整体形象,阻碍了行业健康发展,而且也严重影响消费者参与电子商务的热情和信心,这种法律困境引发的亚健康状态成为侵蚀电子商务机体的一大毒瘤。

2、我国电子商务立法严重滞后,一方面没有指定专门的电子商务法,以及调整和规范电子商务活动,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出台的涉及电子商务的规范性文件覆盖面狭窄,只能解决某一或某一领域的电子商务法律问题,而且法律层次低尚未真正形成切实有效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电子商务法律环境不容客观。

3、加强电子商务立法,完善法律体系是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坚强保障。当前,我国电子商务业仍处于快速发展期,201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4.8亿元,预计2014年将突破20亿元,如此庞大的经济模式以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发展保驾护航,势必将严重扰乱正常的政治、经济、生活秩序。因此,加强电子商务立法,完善法律体系迫在眉睫。电子商务要立足于我国国情,并要借鉴国外立法经验,要注意和国际接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立足本国,并与国际惯例接轨;跟踪电子商务的最新发展,边制定边完善;与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相协调;注重立法的可操作性,加强执法力度;防止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际脱轨,流于形式;防止过于条条框框、条纹不清,法律调整不具可行性。

防止权衡不均,过分保护一方面利益而忽视另一方面利益;注重法律保障作用,建立相应的监管保障体系。

以上就是与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相关内容,是关于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和就业前景的分享。看完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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