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医疗费”报导考问记者的职业道德

作者:自由翱翔者 提交日期:2006-2-5 18: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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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送者:阿波罗杖 日期:2006-2-4 21:39:00 [回复] [消息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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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天价医疗费”报导考问记者的职业道德

      “天价医疗费”报导考问记者的职业道德

      天戈

      一、事件经过

      1、 2005-09-10 13:58:42搜狐的新闻评论焦点评论(网址)出现了笔名为“遗忘你的思绪”的人发表的一篇《正义》文章,是这场轰动全国的事件的前奏。该文指名道姓的对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二院(简称哈二医,下同)和于玲范医师进行了指责:

      “昨天获息,哈尔滨市医大二院ICV(原文如此。应为ICU,其他错字也未修正,下同)室主任于玲范女士等热病内无视国法、国规、医院领导包庇医生,给她们有机可乘,大肆贪污患者们的医药费和自购药品。翁老先生于2005年6月1日至8月6日在哈医大二院ICV室抢救期间总共花了医药费1400000万元整(壹佰肆拾万圆整),自购药品1590000元,于主任让她带的2个研究生,姜、刘两位伪造别的医生的笔体和签名,在原来的医嘱上多添加药品,增大收费,多下、重复、乱该医嘱,总想把医嘱和收费单上对上,后被患者家属发现,总共贪污医药费几十万,家属自购品不逸而飞。她们对患者及其不付责任,敢用患者及其过敏的药安茶碱,造成病人于8月6号死亡,现事情正在调查中”。

      该文没有具体署名,但有网友认为是翁家所为。值得注意的是,该文与现在讨论的焦点有所不同,而且数额也相差很远,但已经提出签名、修改医嘱等问题。

      2、央视新闻调查2005年11月23日发表了《天价住院费》一文,天价医疗费案正式登台,在全国引起了悍然大波。据记者郭宇宽在对介绍采访经历的文章中介绍,采访进行了两个月,应该是在前文发表不久就接到了病人家属的“举报”(注:央视的正式说法是“反映”)。也据记者郭宇宽透露,此前患者家属已经在几家其他的媒体进行了“反映”,但只有央视进行了采访。也有网友透露,病人家属还曾向众多的各级部门举报。

      3、关于住院经过等许多关键问题,央视的报道有很多没有被提及。从网络、各媒体透露的信息,记者与记者、记者与患者家属、与医疗机构之间的许多说法不同,许多情节还是如迷雾一般。

      4、就网路上广泛传播而且医患记者三方都没有提出争议的说法,大致的情况是这样:一年前74岁的翁文辉被诊断患上了恶性淋巴瘤,在当地诊治后转到北京,先后在协和医院治疗过,协和医院给了三十万让病人出了院,此后北京的其他医院,据说还有上海的医院都不愿接受翁老住院。病人又回到哈尔滨先后到哈医大一院、哈肿瘤医院(哈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住院,哈肿瘤医院医院又“送”了一台呼吸机给病人,因出现化疗引起多脏器功能衰竭,经会诊同意于5月16日转到哈二医老干科,病情继续恶化于6月1日转心外科ICU至8月6日死亡,共住院82天。在哈二医期间,先后包括院士、教授、护士长、护士在内有多达二十几名北京的专家到该院会诊,使用了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治疗手段和药物,花费甚巨,没有争议的说法是在医院交纳了一百三十九多万多。网络上公布的医院费用清单:1,388,392.44元。综合费用约占11.67%、处置费用约占14.64%、药品费用约占42.57%、检验费用约占12.44%、血费约占18.68%。

      5、在哈二医住院期间,主要的花费是在ICU。从已经透露出来的情况可以得知,病人病情危重,进行了一些非常规的处理,使用了大量高档昂贵的治疗方器械、药物,一些东西在国内还没有被使用只能到国外采购。使用了大量血液和液体,已经被后续的新闻来源证实的情况,主要是消耗在血滤(CRT)。翁强也承认说血滤的机器也是由他买的,做血滤的医生和护士也都是他自己从北京请来的。

      6、翁家对此次与医院的纠纷不是在病人死亡以后才发生的,在病人住院期间就已经偷取了医院的病历。从哈二医职工在网络上透露出来并且翁家也没有反驳的情况,翁家在此前于其他医疗住院时也都曾发生纠纷并得到了高额赔偿。

      二、央视报道的主要内容

      1、记者:“前不久,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一位观众向我们反映,他的家人在医院住了67天,光住院费就花去了将近140万,平均每天花去2万多”。“如果加上自购药,两个多月时间,翁文辉的医药费超过500多万元”。

      2、记者:“医疗费主要是由他们经商的大儿子翁强承担”。

      3、翁强:“如果从做儿女的来讲呢,你说付出几百万我认为就是几千万它也值,它不像是一个生意,所以那个时候我们肯定不会考虑它有多大的经济效益或者有多大的价值,或者有多大的意义,对我来讲 一分钟,只要能挽救一分钟,我都不会放弃的”。

      4、记者:“在料理后事准备和医院结帐时、、、翁家对那一摞巨额的收费单开始产生了怀疑”。

      5、记者:“在住院收费的明细单上,记载着病人使用过一种叫氨茶碱的药物”。

      6、记者:“为什么病人应该严禁使用的过敏药物会出现在收费单上?收费单背后还有什么?几经努力,翁家8月12日从医院复印到部分病历资料,这些病历非但没有解决他们的疑惑,相反,带来的是更多的不解和震惊……”。

      7、记者:“在患者翁文辉去世后两天,还出现了两次检查,收化验费64元”。

      8、富秀梅:“这个盐水一天给用了106瓶盐水,一瓶是500毫升,106瓶是50000多毫升,再加上葡萄糖用了20瓶,这20瓶也就是10000多毫升,70000(毫升)再加上血10000(毫升)多将近100000毫升,那要装水桶装多少桶,我们想想看,何况用血管给你输进去,这人能活吗!不能活吧”。

      9、记者:“一天之内,又怎么能输入106瓶盐水?这些仅从常理来看就让人难以置信的问题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

      10、于玲范:“这个患者我们付出了百分之二百的努力,现在我们也不明白他为什么就是一定要就不满意,不满意他三十多条,我们医院每个都进行调查了,他说那些东西甚至我们最后连收费几分钱的都给他查到了,我们不但没有多收,还少收了”。

      11、于玲范:“他这个病实在是太重了,他要求我们医护人员全力抢救,全力抢救的代价就是得高额医疗费”。

      12、记者:“一天之内输血94次,这样高强度的输血究竟有没有可能呢?记者简单地做了一个计算:按照医院的说法,成年人每次输血量最少是100毫升,如果翁文辉在一天内输血94次,那么他在二十四小时内的输血总量至少是9400毫升,而一个成人全身的血液总量为4500毫升左右,这相当于一个成年人全身血液总量的两倍以上”。

      13、记者:“在7月30日这天的帐单上,记者发现,这一天翁文辉使用的各种液体量加起来有87000多毫升,这些液体可以装满174个矿泉水瓶。其中仅注射用的盐水就用了106瓶”。“这个是怎么输入进去的呢?”“一天的输液量,在收费中达到这样一个数量您觉得会是哪一种情况呢?”

      14、王雪原:“在我班上的话最高强度的输血或者说输入血制品来说可能也就是在5000毫升左右吧”。

      15、王雪原:“因为这个患者考虑到他比较特殊,他可能有一个做CRT做血滤这样一个过程,他可能需要很大量的一个置换液,但是就他来说正常的上限大概在40000毫升左右,实际上从帐面来看,大概是两倍于它的上限吧”。

      16、记者:“王雪原医生告诉记者,翁文辉的家属确实购买了大量的自备药,并且通过医护人员送进了ICU,仅他经手的就有17种之多,但这些药品的去向十分可疑”。

      18、记者:“帐单显示的化验密度也让王雪原感到困惑。在翁文辉住进ICU的67天里,仅血糖一项就做了563次化验。平均每天将近9次”。

      19、王雪原:“如果从正常的一个医疗的角度来说确实现在ICU强调对于血糖的控制,但是对于血糖的控制不意味着你可以如此高密度的来进行这样的化验,实际上对于这个患者来说,就是说在进ICU之前他是没有糖尿病病史的,对于这个患者来说只要掌握他的趋势之后,实际上这个化验的密度是可以大大降低的。”

      20、记者:“我们前面看到的这些化验单、这些输液单,你今天也说这些是不合理的。”

      21、记者:“按规定,谁下医嘱就必须签谁的名字,但是我们发现在院方提供的大量医嘱单上签的都是王雪原的名字”。

      22、记者:“为了进一步了解事情的真相,我们联系了北京的多位有关专业人士进行解答。在被各家大医院的医生和专家一一拒绝后,才联系到一位愿意接受采访的专家”。 “马育光刚从水利部总医院副院长的岗位上退休,作为一位心脏外科的专家”。

      23、马育光:“实际上我不相信一天可以给病人输好几万的液体”、“这只能说这是一种为了弥补金钱的差数、差额所伪造的一些材料,比如有收费,所有的医生都知道氨茶碱过敏,但是收费上为什么有体现了呢,又收了人这个费用呢,根据卫生部举证倒置的原则,那你就应该说你用了,因为你收了钱了嘛” “还有病人死后的收费,说是计算机打错了,这我觉得都不能自圆其说”。“ICU仪器的检测,就是监护仪的检测,上面主要有四项功能检测”。

      24、记者:“为保障患者及家属的知情权,卫生部规定,医院必须每天给病人结算清单,病人出院时,应该提供完整的病历让病人或家属复印”。

      25、记者:“专家认为,这起离奇医疗纠纷的背后隐含的是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患者和家属的知情权得不到有效保证。在翁文辉住进ICU的初期,他的家属就已经对每天几万元的住院费产生过怀疑”。

      26、记者:“对于这起巨额医药费事件,卫生部等部门接到患者家属的举报后,已经组织调查组前往哈尔滨展开调查,相信在问题查实之后,有关的责任人会受到严肃的处理”。

      三、央视报道给我们灌输的事实

      1、医院通过造假、多写输血、输液、化验的方式多收病人的钱,医师护士偷了病人的价格昂贵的药,连氨茶碱这样便宜的药都要造假。“天价医疗费”并不是病人的医疗消耗了近140万,而主要是医院多收的。

      2、医院不告知患者家属病情、治疗等情况,不提供消费清单。

      3、医院不给病人复印全套病历违反了卫生部的规定。

      4、医院有很严重的问题,卫生部一定会严肃处理有关人员。

      四、央视的《新闻调查》的内容存在明显的猫腻

      仅仅从报道的内容本身,通过它所引述的人物的言论、记者的观点和结论,我们可以发现,央视记者得出结论的那些材料,即通过造假、多写输血、输液、化验的方式多收了病人大量的钱,医师护士偷了病人的价格昂贵的药,病人外购了四百多万元等主要事实,没有一项是得到了确认,但对医院所有不利的说法统统得予以采纳!同时,对医院的解释,没有一项是通过了确认而予以肯定或者否定,但统统给不予采纳!如此的“调查”,如何能够得出准确的结论?尤其是,播放出来的片段,记者的言论,无一不是对观众进行诱导。

      央视的调查,对一些很重要的问题,给予了回避。一些角色的言论,又有明显的虚假和矛盾,在其他的媒体和网络平台上被广泛的揭露了。

      扑朔迷离的央视报道!

      1、到底在院外买了多少药?哪里买的?通过什么渠道买的?

      两个正式的说法。最早在《正义》一文中的1590000元,以后病人家属和央视中所说的四百余万,相差一倍多,是怎么回事?

      翁家是否有故意夸大外购药品的情况,央视记者的调查结论如何?为什么不说明?

      1590000元或者四百余万元,是如何构成的?不能让我们观众听一面之词吧。

      一些药是在国外买的没有异议,但是在哪里买的?也有网友质疑,是否经过了药监局?是否经过了海关?是否有审批文号?

      更大的疑问,这些,央视以及其他的媒体为什么不报?是记者不愿意还是翁强不愿意暴光?为什么?见不得阳光?

      2、谁在说谎?

      关于会诊费,媒体公开的报道上有两个不同的说法。

      法制周报记者采访记者郭宇宽,报道为“当初,翁文辉的家属第一次和我们联系的时候,我们的编导和记者很震惊,都不敢相信有这样的事情,怎么可能啊?后来我们目测了一下,光翁文辉在医院里的各种收费单加起来就有几尺厚。家属说,除了医院开的那些收费单,还有翁文辉在住院期间因为病重的缘故召集的专家会诊,一共用了将近一千万元。有次会诊,光是一个专家的出诊费就用了30万元”。见。

      但在另一个版本的报道中出现了完全不同的说法:新民晚报,今天凌晨,本报记者独家专访“哈尔滨天价医药费事件”关键人物——

      翁强称专家会诊费不是1000万是2万、、、、、、关于专家会诊费 “我没有给过任何人一个红包” 对于外界越传越有模有样的“花费1000万元聘请北京专家会诊”,翁强作了详细的解释。“我敢对天发誓,我根本没给王辰一分钱!”

      三人之中必有一个记者在撒谎!但翁强的哪个说法为真?

      为什么要撒谎?

      3、翁强是什么人物?

      这个问题很重要,因为特殊人物享受的特殊医疗待遇必然伴随着巨大的开支,这每一个人都理解,而央视灌输给我们的,就是一个平常的百姓遭遇了“天价医疗费”。如果是政治局委员以上的人物或者是李嘉诚花费如此巨大,没有任何人会感到奇怪!

      真实情况我们难以了解,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仅从强大众多的专家会诊队伍,可比政治局委员的待遇,不是一般人也不是有钱就可以请得动的,非有特殊的人物的关照不成!

      有几种版本,认为翁强是某副总理的亲属、副总理秘书的亲属、秘书的邻居加好友。

      翁强是非常的有钱,其产业以及发迹史,不应该不交代给公众,因为任何这类人物都是公众人物,公众有权了解!

      来自于哈二医一些匿名的网络稿件,反映出翁家在医院得到了许多特殊的待遇,比如超常的住在心外科的ICU,超常的入住如此长的时间,大量的保镖跟在医院、病房,封闭道路,数辆奔驰车开路。观众有权了解,翁家是凭了什么可以如此?

      为什么记者不予报道?想要隐瞒什么?联系到是如何可以到国外直接购药的疑问,不能不使人对这个记者产生更大的疑问。

      已经有定论,哈二医对翁老爷子的收治安排,属于严重违反医疗常规的行为。新华社哈尔滨12月13日电(记者杨步月 王茜)“据有关方面透露,在这次事件中,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院ICU科确实存在着严重的违反医疗制度的问题。首先,患者翁文辉确诊的是恶性淋巴瘤,不该是心外ICU收治的病人,没有收治适应症问题,尽管病人很特殊(是通过熟人进院的)心外ICU病房也不能收”。

      这里的结论:是熟人。医院职工的“熟人”,什么“熟人”可以使这样一所大型医疗机构不惜严重违背医疗常规?

      没有必要隐瞒,是否是在中央工作的人而不便说?

      但本文的疑惑,央视记者为什么回避了这个问题?

      4、谁主导了天价医疗费的消费?

      这一点非常的重要!

      是病人以及家属主动的要求,还是医院的强迫与诱导?或者是别的什么因素?对天价消费,央视记者连几角钱的药物都没有放过,对如此重要的问题,更应该向观众交代清楚,央视记者为什么不交代?央视记者应该说明清楚,为什么在报道中回避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2005年12月09日中国青年报曲怡等报道,见医院)血液科主任楼方定教授告诉记者,翁家确实曾经说过只要能够延长翁文辉的生命,减轻痛苦,花多少钱都没关系。参与会诊的两名哈尔滨当地的专家中,有一位是从事肿瘤研究的。她表示参与了两次对翁文辉的会诊,“当时病人已经是晚期,没有什么挽救价值。”这位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及单位名称的专家说,医生多次建议不要继续对患者进行治疗,但其子翁强强烈要求挽救。“翁强当时就说,只要能让父亲多活一分钟,就不惜一切代价。” 显然,从这个报道中可以解释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病人家属自己要求的不惜一切代价也就是医疗高消费的。央视记者为什么回避这个问题?不仅更使人扑朔迷离!

      5、患者的病情究竟如何?

      这个问题很重要。我们都知道,那些用于延缓患者生命的医疗措施和抢救极其危重病情的医疗手段绝对昂贵。以极其昂贵的医疗手段抢救了六十余天,总价格会是什么?央视记者为什么会遗漏这一点?

      从前面专家告知家属的一致意见中已经可以得知,患者的病情绝对不轻并且不可治愈。

      从其他媒体和哈二医工作人员在网络上反映的情况,病人的病情为一般人难以想象。

      用翁家的说法,患者是在老干科生命几乎已经停止被他从北京带来的专家使用呼吸机抢救复苏后,因条件缺乏而转到ICU的。记者在对网友的答复中也说到:“ICU里的病人都丧失了行为和表达能力,喉管被切开,身上插满管子,手脚被绑在病床上”。

      哈二医的网友介绍到:病人

      “全血细胞较少,重症感染,抵抗力低下,胸腹水引流量逐渐增加,最大引流量达到7000ml/日(注:14瓶),血浆及蛋白持续减少,血容量严重不足,血压波动较大,为维持生命体征,需给予持续大量补充血制品、白蛋白的处置”。

      这种情况的处置,花费可以想象。对这些,央视记者在报道、评论中都没有介绍。

      6、不可思议的会诊

      央视报道中,对自始至终的全国专家会诊的问题完全给予了回避。事实上,央视记者完全了解这个。央视记者郭宇宽自己在其他平面媒体发表的言论:患者大儿子翁强是一个开大奔、住别墅的“大款”,他曾经表态:“只要能治好我爸的病,花多少钱,我都乐意。”确实他调动了各方面的医疗资源,光北京的专家就请了好几十个去给他爸会诊。

      央视记者为什么在央视报道中隐藏这很重要的情节?

      难道是不想让观众联想到这样一个大规模长时间的会诊必然会伴随的大款级的高额医疗费用?还是其他什么原因?

      据翁强自己的说法,专家是从5月31日就到了医院,还是他自己带来的。

      专家班子名单

      北京朝阳医院院长王辰教授

      北京朝阳医院ICU主任陈惠德教授

      北京朝阳医院呼吸ICU主任曹志新教授

      北京朝阳医院血液科主任陈世伦教授

      北京朝阳医院护理部主任李春燕

      北京医科院肿瘤医院院长石原凯教授

      北京朝阳医院血液科陈文明教授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血液科主任克晓燕教授

      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血液科主任楼方定教授

      北京朝阳医院ICU副主任医师王小文教授

      北京朝阳医院ICU副主任医师赵松

      北京朝阳医院ICU陈秀凯主治医师

      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老年病科主任晏沐阳教授

      北京医科院肿瘤医院王兴元教授

      中医研究院北京广安门医院营养师王宜

      中医研究院西苑医院张东安教授

      北京朝阳医院ICU护士长及护士6人

      北京朝阳医院血液科李燕郴

      黑龙江肿瘤医院副院长张清元教授

      黑龙江省血液病研究所马军教授

      能够请动一两个全国知名、顶尖的专家已经是为一般人所企求的了,即使是市长、省长也不是说请专家他就能来的。从已经公开的情况看,见上述专家名单,本案所请的专家阵容可谓极其罕见,政治局委员也难能可比,一流的专家就有五人,血液、肿瘤、呼吸专业全部涵盖,甚至营养、护理专家也有。据哈医大党委书记姜洪池等人对记者说,北京专家先后往返100多人次,诊断治疗方案由会诊专家确定。更难以置信的是,请了整整一个特别护理班子与值班医师直接参与对哈二医的病人进行治疗护理。应当说,哈二医心外科ICU的水平在全国来讲也是能够名列前茅的了。

      但从这个专家班子来讲,我已经看不出这个病人的治疗护理的主体是哈二医还是别人,哈二医是提供了全部的医疗护理服务,还是仅仅提供了病房设备硬件和劳动力。

      因为,如果是所有的医疗方案都是经过全国专家组而制订,甚至直接参与或者主导了整个的医疗护理,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指责哈二医在这个医疗过程中有什么“天价医疗“的任何责任。但如果这些全国的专家没有起任何作用,那么他们到哈二医是来旅游观光的?那么多护士是请来玩家家的?翁家少爷自言5月31日他从北京带来的专家把医院已经放弃治疗的翁老爷子亲自抢救过来的话语是为了炫耀而非事实?

      这个专家会诊与否,还与央视记者所灌输给我们的两个观点有关。

      通常,人多手杂,人多添乱。如此长时间、高强度、参与人员众多的非常之举,工作中出现缺陷的比率必然会大大增加。如果越忙越有条理越不乱反而是令人奇怪的了。

      我们看一个新闻报道:

      新华社哈尔滨12月13日电(记者杨步月 王茜)“该科对翁文辉自购贵重药品管理混乱,这么大量的贵重药品买来了,但没有详尽的交接记录,以致最后有些药对不上账。对此,医院的解释是:医疗的过程长。”,“调查组同时也认为,医大二院的整个医疗工作管理还是比较规范的,对与翁文辉同住在ICU科的其他病人收费基本上做到了规范、透明、告知,只有翁文辉这一例显得”特殊””。

      ――――为什么只有这一例特殊而显得乱,而其他的病人的管理不乱?

      央视记者报道了一些“混乱”的情节,包括金额微不足道不足一块钱的氨茶碱、相对与百万金额而也是微不足道的几百瓶生理盐水,结合记者对会诊本身的隐藏,不仅使人产生有些“刻意”“做作”的想法。但新华社的报道,把这一层给揭露了。

      关于众多专家会诊对医疗费会产生什么影响,我们再看一下中华医学会会长钟南山的讲法,

      南方日报讯(记者/张蜀梅实习生/林赟):“钟南山透露,病人进不进ICU,要进多久,检查什么项目,和医学专家的学术争论很有关系。有的专家说这个要检查一下,另一个专家说那个项目也要查一下,所以直接导致了大检查等昂贵的医疗服务项目,也导致病人过度消费”。

      7、血滤(CRT) 

      血滤是一个近年来应用到临床的新技术,主要用于抢救这类危重病人,可以提高抢救成功率。因为是新技术,知道的人不多,就是一般三级医院的ICU科的医师也并不一定了解。

      关于一般CRT的耗费、翁老用CRT的耗费,央视记者都没有明确交代,记者很推崇的当事人之一的王雪原的交代有一些,尽管不全面,并且还有“可能使用了”这样的用语,是否被“剪切”或者本就是交代不清,我们不了解。也有可能他完全没有参与,而是由那些会诊、支援的专家进行的,所以并不很了解。但他也说到“就他来说正常的上限大概在40000毫升左右”(80瓶);医院职工在网络上的介绍说是持续的血浆滤过,“每小时就输入血液制品2600毫升,并须随时监测血糖和血离子,均是在北京专家和护士的指挥和操作下进行的”。这些,央视记者均没有采用,尽管在镜头上对王的讲话频频点头。而记者请到的所谓的专家更是说了一顿外行话,以为CRT的用液就是“输液”,看来记者倒是采用了。

      关于血滤的用液量,我们不妨摘抄一段网络上可以查到的文献《血滤治疗重症急性胰腺炎合并胰性脑病一例》(第一届上海国际胰腺疾病论坛论文汇编)“血滤血流量200~240ml/min”,即每小时12000~14400毫升,也即每小时28瓶生理盐水。中国护士网《血滤+腹透”治急性重症胰腺炎》一文中提到可以连续使用三天。

      8、关于ICU的费用

      ICU也有称“加护”病房和的,医院一再解释ICU的费用很昂贵。对此,记者在解说中也没有否认“重症监护室英文简称为ICU,是为了救护危重病人而设置的一种新型病房。由于ICU里配备了监护仪、呼吸治疗机、麻醉机等先进复杂的医疗设备,它的使用费也比一般的病房高出很多”。但究竟高出多少,记者经马育光的口也说道“病人每天耗资在三千四千是可以理解的”。但这是不用任何特殊治疗的费用,还是全部的医疗费用?看来,这位“专家”并不是很专业,尽管也不得不承认费用的昂贵。记者在这里还是耍了花枪。这个费用是不包括检验、药品、血液等费用的。

      总费用,就是笔者所在的小城市的三级医院,在ICU一天下来一两万并非少见,区别只是一般没有任何病人会在那里待六十几天,病情平稳后会转出来,病情恶化会放弃治疗,或者死了。

      9、专家言论

        央视记者请了一个专家,“马育光刚从水利部总医院副院长的岗位上退休,作为一位心脏外科的专家”。

        马上有网友指出,用“马育光”在百度上搜索,结果除了与本事天价医药费有关的网页外,只有一个水利部总医院的广告网页是和马育光有关。这个网页对马育光的介绍只有一句话“马育光 男 胸外科、普外科专业”。

        用中国期刊网搜索马育光的论著,结果只有一篇论文,还是第二作者。论文的题目是《食管粘膜不典型增生发展为癌1例报告》。

      这是所二级甲等医院,全院现有卫生技术人员241人,其中高级职称24人,中级职称80人,并有两位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编制床位300张,开放床位200张。与一般的县级医院平级。就床位来讲,比一般的县医院还要少。

        关于专业,不能认为“胸外科、普外科专业”这样同时搞两个二级专科的医师是“专家”,不专。也与淋巴瘤、ICU、危重病医学完全无关。从他的两个言论可以知道,他对现代的ICU也是完全不了解,还以为现代的ICU仍是上世纪七、八年代的四个监护而已,他对血滤更是完全不知道。

      记者称“我们联系了北京的多位有关专业人士进行解答。在被各家大医院的医生和专家一一拒绝”,这理由不能成立。以中央电视台在北京的人脉,找不到一个可以解释ICU、血滤治疗的专家是不可能的,你也可以请卫生部给联系。

      “这期节目的制作事后看我们自己也觉得有些粗糙,这部分原因也是因为来自哈尔滨方面的攻关力量较强,我们没有时间对节目精雕细刻只有抢着播出”。

      ――――这不是可以不尊重科学和事实的理由。

      不过,你若盛气凌人,没有专家会理你。从记者自称的中央电视台记者的“强势”而看,有这个可能。你若是有为医疗纠纷的一方干什么之嫌疑,更不会有人会参合,从翁家在就诊过的三家医院都发生纠纷、央视记者的采访过程以及后续言论来看,这也有疑问。

      找一个并非专家的人物做专家之言,目的是什么?

      10、不诚实的证人

      新华社哈尔滨12月13日电(记者杨步月 王茜),“调查组的初步调查结果也澄清了一些社会传言。其一,医嘱签名问题,按着医院的通常做法,尚未获得执业医生资格证书的医生,只能在上级医生的指导下工作,与哪位上级医生值班,就在医嘱上签署哪位上级医生的名字。因此不同笔体的签字都是下面的研究生写的,而且王雪原作为指导医生应该看过。现在调查组反馈给我们的调查结果证实,确实是参与指导的研究生写的。同时,调查组打开其它的ICU病历,也都是这样,这并不是医生伪造出来的”。

      作为高级医务工作者,我们都知道一个基本的行规:主任查房、提出诊治意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医嘱”,是从来不亲自书写的,都是由下级医师执行:书写、自己签字,并写好病程记录!

       ――――对照王雪原在镜头前的表现,不是一个诚实的证人。一个博士研究生不会不知道行规与医院运做的常规!

      执行上级指示,尊重并执行外请专家会诊意见,仍医疗常规之一。那么在的文章中,翁强说(见/

      2005-12-08/11408526679.shtml),父亲做血滤的机器也是由他买的,做血滤的医生和护士也都是他自己从北京请来的。如果如此,那些主要的液体、血液用量以及化验,应该是专家制订的。关于整个的治疗方案的制订者是谁,诸多的专家会诊意见甚至是否亲自参加了具体的医疗工作,王不会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只言片语?是不是为了配合央视记者搜集罪证的需要而故意回避?血滤,以及相关的液体、血液的使用,血糖等化验,是否是翁家自己带来的专家所决定和操作,血滤机是否为翁家所购买,王更加不会不知道。液体、血液、化验,作为一个还处于学习期间还没有多少实践经验甚至理论水平都还不足的博士,你的意见是否的正确性与否?他们认为要如此密度的进行血液生化的监测而你认为可以稀疏一些,你的意见与北京来的那些大专家相比,会如何?你的意见的循证医学的科学依据在哪里,能够亮出来么?是你的博导指导你还是你指导你的老师?即使你有你的看法,那也只能如钟南山所说的学术观点的不同,凭什么可以据你的学术观点而认定别人的学术观点是故意搞病人的钱?同样正在读博士的央视记者难道也是同样的不清楚?更遗憾的是,对于输血,任何医院都是贴钱,难道这些翁家请来的专家、这家医院的主任,与病人有深仇大恨故意做些损人不利己的事?

      五、移花接木,还是昂贵的“天价”?

      昂贵,仍是一个比较的名词。这个病人,这个病人的这个病情,这个病人使用了如此的医疗服务,贵吗?是价格虚高的贵,是在同样疗效的医疗服务中的价格高,还是什么?央视记者的比较参照点是什么?记者什么都没有说!

      “天价医疗费”,天价的定义是什么?仅仅指这个金额?这个金额为什么可以称做为“天价”?

      央视记者只给了一般大众一个虚空的饭后茶余的闲话的话头:五百万,一个可以令任何普通中国人心动的数字。将一个严肃的、科学的、医学的、医疗费用管理的题目,移花接木成了百姓饭后茶余的闲话。

      我们已经知道,这个病人的所患不是伤风感冒、阑尾炎,不能用诊治伤风感冒阑尾炎的花费去比较,不能由此而得出昂贵与否的结论。

      这个病人病情极危重,抢救了八十二天,不能用抢救了一两天的花费去比较八十二天的花费,不能以此而得出昂贵与否的结论。

      这个病人采用了世界上最先进的、疗效最好的特殊医疗手段,不能用疗效一般的抢救手段来比较,不同的东西有不同的花费,更高的质量意味着更高的价格。一个在入住ICU之初就被院士级专家建议放弃治疗的病人,能够存活六十余天,本身就是先进医学科技所创造的奇迹,是哈二医与二十几名会诊专家所创造的奇迹。这个病情的这个结果,二百万也好五百万也好,值!  

      病人家属不是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延长一分钟”么?病人家属自己的要求实践了,目的达到了,现在是十四块或者五十元延长了一分钟无价的生命,何贵之有!“天价”之何在!

      一个在职的博士记者,对这些的遗忘,难以理解。

      六、知情选择?央视的自我矛盾!

      有一点已经很明确,央视记者的观点,我们不能说是央视的观点,就是这个金额就是“天价”,而不管是什么病情、治疗手段、病人及家属的自主选择。

      现在已经明了,专家、翁家自己请来的专家都已告知家属病人的病情和治疗的后果,翁家进行了自主选择,甚至自己买来了血滤机、自己带来了呼吸机,自己带来了专家级的医师护士亲自进行了治疗和护理,自己根据自己选择的专家所提供的治疗意见亲自从国外购买了大量的国内所没有的药品。“天价”医疗,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延长一分钟生命,是翁家自己的选择,医务人员尊重了家属的自主选择,选择了最好的治疗护理。

      但央视的评论中,不管是不是故意的回避了这个家属的自主选择,从其评论的内容可以得知,央视是反对家属进行的这个自主选择,家属自己要求自己所能够承受的也是医疗机构能够提供的高质量医疗也就是高档医疗消费,也是为央视所不容,这里,翁家的自主选择权不被央视所尊重,国家的法律所尊重的病人的自主选择权也不能被尊重。

      但央视记者,为什么又要对病人家属的所谓的对医疗花费“不知情”而耿耿于怀?

      且不论迷雾一般的病人家属是否知情,央视的观点,究竟是否尊重消费者的知情自主选择权?我更疑惑的是,央视的这个自我矛盾的背后究竟是什么?

      我也想知道,如果当初医院、专家拒绝了病人的自主选择权,拒绝了这个“天价”的医疗,央视会做如何的评论,是否会做出更加令人可怕的“医院拒绝积极救治导致病人死亡”的新闻炒作?

      有一点也很清楚,面对央视的自我矛盾,面对央视的“强势”,自这个病人进医院起,医院就已经注定是在劫难逃了,不同的是选择电刑还是绞刑!

      任何消费者选择免码光头面或者是选择大鲍鱼煮稀饭的早餐,央视记者是不会作任何评价的;千万富翁乘坐专机来往的天价消费与民工挤在火车座位底下回家的最低档的消费,央视记者也从来没有什么评论;尽管这个差别是以万倍计的,而非本案是以数十倍计的。即使有央视记者的惊呼,也只是会羡慕消费者的奢靡,而不会指责橱子为什么要制作大鲍鱼煮稀饭、不会指责飞行员要开这一趟飞机。但在本案,在医疗问题上,在面对千万富翁的医疗消费选择和提供医疗消费服务的医务人员,央视的态度就是另外一个面孔?

      因此,央视即使有意见,应该的,只是建议中央禁止医疗高消费,禁止使用西方国家的先进的医疗技术,而不是指责中国的医务工作人员!

      更奇怪的是,央视脚下北京市诸家平产收费五万的医疗机构的收费,也是比一般的医院收费高出近百倍,为什么央视不去炒做?是选择性失意和选择性炒做?

      另一个关乎到医疗伦理的话题,央视不应该空口讲白话不牙疼,应该勇敢的表态:――――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花大价钱延长生命是否有罪?

      醉翁之意不在酒?

      七、昂贵与否?

      本人在一个专业网站上就此曾发表一个帖子,修改转贴如下:

      比较中国与西方国家的医疗费用,有明显差别的只是人工费用,以及与人工消耗有明显关系的一些费用。在一般的医疗项目上,人工费用差别的影响可以很大,如此,相成了中国与西方医疗费用相差很大的情况。一但出现人工费用所占比例很低而物质消耗很大的时候,这个差距也就不明显了。甚至,由于效率与浪费的关系,价格很可能会出现相反的变化。

      比如,纺织行业以人工费用为主,产品价格西方国家显的很贵而我国很便宜。高科技或者技术、资金投入为主的行业,比如汽车等,西方国家的产品反而比我国便宜的多。

      这个案例的问题就在这里。

       一般的阑尾手术、接生等医疗项目,由于器材、药品消耗不多,或者是国产的物品,因此主要是人工的消耗。我们的人工便宜,西方国家的贵,因而,我们的收费比西方国家的便宜很多。同样的差别,不仅是中西方的差异,我们的城乡之间、大小城市之间、大小医院之间也是如此。从这一点上说,从另一个与本题无关的角度上说,可以说,我国的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成功(人均寿命、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等指标的先进)是以牺牲医务人员的权益为代价的,以剥夺医务人员的薪资为代价而实现的。

      如果是极度危重的病人,采用西方国家的标准进行救治,或者对恶性肿瘤采用西方国家的标准进行治疗,那么,人工的费用是微不足道的。这个病人,这两种情况同时存在,其价格自然不菲,与西方国家不会有什么差别了。

      这个病人还有另外一个情况:特殊身份。由于此,他要求采用最好的治疗,最好的照顾。这个病人其实还有另外一个特殊之处:信息!可以很合理的想象,这个病人的家属有很好的信息来源,从他能够轻易的调动中央电视台这一点来看,这么看他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什么是一般老百姓、或者那个什么“熟人”所理解的“最好”?自然是最好的药物、最好的器材、最好的设备、最好的消耗!可以合理的假设,医院自然必须要满足这个特殊病人的特殊要求。可以合理的假设,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什么最好的药物、最好的器材、最好的设备、最好的消耗没有为其使用,后果可以想象,不是什么“天价”医药费的问题暴光了,而是侵犯其选择权、侵犯其生命健康权这个更大的帽子了。

      这个病人治疗了六十余天,前面已经论证,这个病人享受的是世界上最好的甚至是一般西方病人都不能享受的最好的药物、最好的器材、最好的设备、最好的消耗,这几个最好,其价格,自然也是“最好”。我们都大致的知道,西方国家的医疗费用消耗是如何的高。这个病人每天的费用,即使按翁家自己的说法,全部的费用,大约是六千多美金。用这个简单的数字,对比西方国家的费用,还远远不能说是“高”。

      注:最新的一期《美国外科学杂志(The American Journal of Surgery )》(Volume 190, Issue 6 , December 2005, Pages 950-954)上有一篇涉及到阑尾切除术费用的论文。Colorado大学附属的Denver医院(Denver Health Medical Center and the University of Colorado Health Sciences Center),开腹阑尾切除术的平均住院费是12,310美元,腹腔镜阑尾切除术16,773美元。(论文摘要链接:)。

      由此,我理解,哈医二院为何会少收了医疗费!这也是我们普遍遇到的社会现状:药要用好的,吃了不算还要打针,检查设备要用进口的,医师要是高级的,病房要小间还要带空调带卫生间,门诊排队的时间不能长、、、、一切向西方国家看齐,甚至要超过西方国家----实际上,与西方国家多数的医院相比,在病房享受条件上,在门诊、检查预约等候时间上这两个指标,已经是大大超过西方国家了----否则就跟你没完没了;支付医药费的时候,只愿意按世界最贫困国家的收入标准!

      关于医疗收费,任何国家,包括我国在内,都是同样一个准则:面向一般大众的基本医疗保障,国家通过限制收费标准、减免税收、国家直接的补贴和拨款而控制大众的医疗费支出,甚至国家全部免费。这里,有两个必然的限制:大众,基本医疗保障。用一个形象的说法,保证蛋炒饭吃饱。但如果对蛋炒饭不满意,可以自费高价去私立医院。上述引用的美国的医疗费资料还是美国的针对平民大众的标准。

      我国的政策也是如此。就是现在正在推行的平价医院也是如此。国家在推行平价医疗的同时,也推行针对有特殊需求的特殊医疗,收费放开。

      翁家的医疗消费属于什么性质?显然不是基本医疗,而属于特需医疗,如此没有抢救价值的病情动用如此众多的专家团和如此特殊的治疗手段,直接从国外进口药品,决不是基本医疗似的鸡蛋炒饭,而是鲍鱼煮稀饭似的高档特需医疗。

      如果要将这种高档特需医疗按基本医疗进行费用控制,通过减免税收、国家补贴的方式进行控制,那么,社会医疗资源分配的公平性何在?我们的社会医疗资源分配的公平性已经是世界倒数第一,问题之一就是不分青红皂白的一律控制医疗收费标准,国家对医院的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的实际效果,成为不用者得不到这个税收减免、财政补贴得好处,少用少得,多用多得的怪圈!一方面真正贫困得人群得不到基本的医疗保障,而那些千万富翁百万富翁获得了大部分国家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的好处,富者越富穷者越贫。

      本案,如此的消费,如此的特需医疗,医院的一百四十万人民币的收费,不是多了,而是远远的少了,到任何一个国家,绝对不会是这么个十几万美金的收费,至少要翻上十倍,否则不能体现众多专家劳动的价值,不能体现社会的公平!

      如果从这个特殊的安排而造成对其他病人的诊疗的不利影响,是否应该进行相应的赔偿?

      有什么理由,对这种高档的特需医疗按国家的基本医疗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对特需医疗的收费按基本医疗的标准进行评论鼓吹,央视,能够解释否?

      八、央视记者的公平性应予质疑

      本案,是一起医疗纠纷,医疗纠纷的一方鼓动了媒体的力量。与本人在医疗纠纷处理中遇到的情况并无二致:“不同意八百万,叫记者来”,记者真的一叫就来了。

      翁家,不仅在哈二医发生了医疗纠纷,在前面就诊的两家医院都发生了纠纷,都获得了不菲的赔偿。从最高级别的医院、到专科医院、到哈二医,连续出现纠纷,问题令人深思。是医疗机构都是如此的恶劣,还是别的什么?结合翁家的地位、翁家动员的力量、在哈二医的显赫表现,很难相信任何一家医院敢不小心翼翼。结合翁老爷子住院期间翁家偷取病历资料的情况,更令人生疑,翁家到央视对哈二医的“举报”绝对不是一般的举报,其目的无非是对医院施加压力而达到自己的目的。当然,任何人都可以使用任何合法的手段或者打搽边球的手段来达到自己的民事目的,是经济人的合理表现,更何况翁家少爷就是一名成功的商人,无可厚非。对此家属的意图,央视的记者不可能不清楚,理应注意避嫌才是,做好客观、公正、平衡、准确的报道。

      但央视却出现了上述种种令人疑惑的问题。更有,央视记者公然鼓动非法之举。一是家属偷拿病历的行为,二是竟然无视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关于医院只向家属提供客观病历的明文规定而鼓动复印全部病历。

      央视,央视的记者,其公平性值得质疑!

      否则,无法解释以上我的诸多疑问。不能不令人怀疑央视个别人是否有意无意的利用自己可以左右社会舆论的力量插手了这一起医疗纠纷并图利一方。如此,不管是我们有意还是无意,这些客观存在的问题明显的与《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国际记者协会职业规范》的有关注意事项不符,不像是一篇新闻报道,更像是一篇辩论文。据了解,这位央视记者曾是西安某著名高校的一名辩论高手。我们希望看到的是全面的事实真相而不是律师的诡辩词。

      我们不能不质疑央视记者的职业道德操守。

      在这个《新闻调查》出台后,在医务人员中引起了对节目的广泛的反感,对此,记者在网络上发表了一篇答复。从这个答复所透露出来的情况,可以发现记者的调查并非如央视所言那么的单纯。摘要如下:

      作者:yayoa提交日期:2006-1-21 18:50:00

      

      经授权转载。

      即使这样我不想对那几个没礼貌的网友解释什么,因为看上去他们似乎和哈医大二院有比较深地渊源,如果我的推测属实的话,他们应当对事实真相比我更清楚,使你无法说服一个人最大的难处不是在于讲道理,而往往是因为涉及利益。但是为了我的同行们能够从我们这次的报道中吸取经验教训,并且坚定地实践我们的职业追求,我还是愿意把我们的报道思路再做一遍梳理,其中涉及到一些职业伦理的问题,也许会给大家带来一点启示

      对暗箱的报道中不适用“无罪推定”

      在司法审判中,不能证明有罪,即视为无罪的原理正在被越来越多的法官所接受,它符合宁可放跑一千,也不可错杀一个的人道主义理念。但这一原则在舆论监督和新闻报道中,并不适用,在法律上界定一个人有罪和在舆论上怀疑一个人有罪遵循的是不同的标准,在辛普森一案中,大多数人都认为辛普森是当然的凶手,但是法院最后判决他无罪,同样是一个公正的判决;在比如说这些天影响很大的清华女生朱令铊中毒案,她的朋友从逻辑和一些细节分析上认定,同宿舍的××就是凶手,但是这样的认定并不具有法律上的效果,因为从法律上讲只要有千分之一的可能不能排除××不是凶手,那XX就不能被认定为凶手。

      而新闻记者所作的,就像朱令的那位朋友一样,目地是引起社会的关注和警惕,而并不具备法律判决的功效。特别在涉及暗箱的问题中,如果其中关键当事人建立攻守同盟,可以说神仙难下手。我们《天价医疗费》中所报道的对象就是一个真正的“暗箱”,以追求无菌的名义,ICU病房连一扇窗户都没有,尽管医护人员可以进进出出,甚至在里面泡方便面,吃盒饭(这是他们自己在接受采访时说漏了嘴),但是记者甚至家属哪怕答应用最严格的方式消毒,也不能进去,看一眼也不行,理由是“这是规章制度”。在这种情况下你如果问,除了家属和知情人的指控,你有证据证明医院医生克扣病人的药并从中牟利么?我们没有,就像翁小刚所说的,“我上次亲眼看见一个护士出门把一只科赛斯装进兜里,但我总不能冲上去攥着她手脖子吧。”但是你可以确认的是,这家医院在管理程序上存在严重的漏洞,药品的监管一片混乱,从他们自己的解释中也体现了这一点,当然在这种混乱中有没有可能所有哈医大二院ICU病房的医护人员都怀着高风良节,抵抗住强烈的诱惑,连众所周知的药品回扣都不拿,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这种可能当然不能排除,不过恐怕大多数人根据自己的人生经验会有自己的看法。

      但我说这些并不代表我们根据逻辑推断,就可以对医院作出缺席审判,即使医院有重大嫌疑,我们也要给它解释的机会。可更加遗憾的事,哈医大二院采访期间,院方始终没有一种正视问题的态度。

      第一,我们请求懂得医疗和管理的院方领导出来接受采访,院方答复只有一个副院长最了解情况,而负责调查组的工作,但可惜是出差了,(后来我们了解其实此人就在哈尔滨),我们询问他什么时候回来?答复是不知道。我们追问他去那里出差了,答复是联系不上。我们又提出无论他在哪里开会,我们都可以去找他(中央台制作经费还算充裕),只要占用他很短的时间,还是被院方拒绝,前后三次推出一个一问三不知的副院长接受采访,就出现在大家在节目里看到的一幕。

      第二,采访期间,院方始终不愿意全面公布病程纪录。这一证据对于证明院方的清白至关重要,按照常规对于医疗过程出现争议,病人家属应当和医生共同前往医务科,双方当面提取全套病例,复印并将原件封存。之所以要病人家属和医生共同前往,是为了双方的公平,确保没人做手脚。但是在哈医大二院,记者索要,院方解释是,只有病人家属才有权来取,于是翁文辉的二儿子,到ICU科室的人说,你得到医务科去取,前往医务科,答复是要拿证件证明和患者的关系,等拿来了证件,答复居然是“前些天就被ICU的于玲范主任取走了”。(这一段被家属拍了下来)

      至于哈医大二院为什么要这样,我至今也不理解,网上那些活跃的托儿们应该出来解释一下。即使这样我们在节目中也没有下结论,当然我们更没有理由认定院方没有问题,我们所作的只是选取一些比较合理的质疑展现出来,抛砖引玉供观众思考。

      所有的新闻作品必然是“断章取义”

      网上对这期节目指责最多的地方,就是我们的报道不客观,断章取义,我要说所有的新闻作品必然是“断章取义”。因为我们这期节目全部采访拍摄了80多盘带子,但最后我们的节目时长只有45分钟。当然我们可以理解,在正反两反面的信息中,和哈医大二院利益相关的人希望我们的节目中多使用对医院有利的信息,少用对这家医院不利的信息。

      但我们无法单方面照顾当事人在这方面的想法,只能追求我们对节目的编辑出于公心。

      下面列举一些我们拍摄到但是在节目中没有展现的素材,都挺精彩,而且事实确凿,但最后我们在节目中还是没有采用,但愿我们舍弃这些的内容,不会被网上几位老兄指责为“不客观”,“断章取义”:

      *我们拍摄到哈医大二院医托和医生之间的交易,一个标价需要500元的检查,只要给医托300块,就可以直接不开票在医生那里接受检查,这证明这家医院的财务系统很不规范,有不少漏洞和猫腻。

      *关键知情人透露在医院里有不少人,不像看病的拎着电脑包直接往医生办公室里走的,就是药品公司的代表,每天来给医生发回扣,我们拍到了这样的景象。

      *拍摄到医院门诊处有大量的药贩子,做收药和卖药的买卖,有关键知情者透露这些人和医院内部医生有密切的关系,这个信息如果和家属指控数百万元的自购药很大一部分不翼而飞对照起来,就会意味深长。(以上是偷拍)

      *病人家属反映了大量病人在病房遭到怠慢甚至虐待的情况,有翁文辉的字条上面潦草地写着“天天挨打”一类的内容。

      *在病人家属的手机上,记者看到一条短信,是于玲范主任在病人抢救期间向病人家属索要周杰伦演唱会的票。

      *在进入于玲范主任的办公室时,我们看到桌上一摞没来及收的某消费场所赠券。

      *在医院办公楼前停着不少好车,大概不是拿死工资的人能买得起的。

      *病人家属反映,并且得到旁观者证实,病人治疗期间,病人家属包了整个ICU病房所有医护人员的工作餐。

      *在医院大厅里有很多因为钱不够,或者在医院花完了所有的钱而被拒绝提供治疗的病人和家属,当他们知道电视台的记者来采访时,有家属向我们哭诉医院的冷血,可惜我们无法提供帮助。

      类似这样一些对医院非常不利的信息,如果和采访中的一些内容对照起来,会产生非常强大的情感冲击力,特别是我们的摄影师非常专业,有两段偷拍镜头,极为完美流畅。我们之所以最后没有采用,也是考虑有一些问题其实在中国的医院比较普遍,尽量不要使这期节目有强烈的情绪化色彩,成为一场全面控诉,我们更愿意提醒大家关注和思索一个体制问题,而并不希望给哈医大二院造成太大的伤害。

      尽管在内部研讨中也觉得还不够完美,但我们的“断章取义”是努力追求客观和平衡报道的,并在情感上极力保持克制的,倒是那些在网上对笔者本人,包括同事乱扣帽子的言论,根本没有理解节目的叙述逻辑和主旨,过去从来没见过那几位在网上活跃过,这次不知捅着他们哪根筋,一蹦三丈高,什么骂街的词儿都好意思说,才真是缺乏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

      “合理的解释”与“第一反应”

      网上几位老兄还有一项关键指责是,采访中院方工作人员对一些问题“都有医院合理解释”,但我们“把这些解释统统“咔嚓 咔嚓”剪掉!!!”从这个指责中可以看出这几位老兄和哈医大二院的关系非同一般,绝不是寻常过路看客。

      首先前面已经解释过了,院方给出了很多不一样的“合理解释”,节目时间有限,我们不可能都用。

      第二,这些所谓“合理解释”本身未见得合理。

      比如一天一百多瓶生理盐水,还有几十瓶葡萄糖水,就是因为如几位网上老兄所言,记者没文化,不懂医学,所以只能从类似这样的小地方看出问题。于玲范的解释是除了用于注射,还有一些是用来清洗导管和病人护理(她没提血滤),后来问专家,有人说就算洗大象也用不了这么多液体。

      不要以为只有网上的几个老兄才是专家,其次我们也私下咨询过几位专家(但他们不愿意出镜接受采访,特别是不愿意出镜谈哈医大二院的这个案例,具体原因大家可以想一想,披露他们的姓名我想不大合适),包括王雪原的意见最关键,在他们看来这些所谓“合理解释”站不住脚。就好像你可以说,人类100米的速度达到九秒八是完全可能的;但你要因此随便从街上抓个人就说他的百米速度可以达到这个标准就不对了。所以最关键的是要核对原始病程纪录,特别是那几个人事后口口声声说用了血滤,好像自己就是主治医生一样,所以似乎用了多少液体都是合理的,那就更需要比对一下,入量和出量是多少,但是前面已经说过了,院方在这方面表现非常不可思议。

      再比如药费单上有病人禁用的氨茶碱,院方的解释是,是别的病人用了,结果因为巧合登记错了,算到了翁文辉的账上。这个解释是挺合理的,天底下就有这样的巧事,就好像在五大连池法院的判决中孙英杰吃的强力补是暗恋她的师弟在厕所里拣到丢进她饮料里的,这样的故事环环相扣逻辑倒是能自圆其说,不过也太把中国人当傻子了。

      那么在对一个问题各种版本的解释中,为什么最后呈现在电视观众面前的是院方的这些解释,而不是网上几位老兄强调的其他“合理解释”?我们是有慎重的考虑的。

      有录像为证,我们的采访是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进行的,前面已经说过,一直没有一个院方代表愿意全面负责任的介绍情况,在我们的采访几位当事人中,一说到关键问题,或者当事人不经意说漏了嘴的时候,她就会被边上的人叫走,理由不是有病人需要照顾,就是要她回去送钥匙之类,一去就是几个小时,在这期间和什么人在一起,发生了什么我们无从知道,回来的时候就会有和前面讲述的不一致的另一个版本的“合理解释”。

      我举这样一个例子,一个官员从床底下被搜出了一百万元现金,在办案人员面前张口结舌,无法解释这笔钱的来源,默认这是非法所得,他的妻子被突击询问时也解释不清。但是后来经过私下串供,在法庭上他和他妻子异口同声地宣布,这笔钱的由来,最初被讯问时太紧张,所以忘了,其实是一个远在洪都拉斯的表叔多年前的遗产,这个表叔已经死了多年,无法对证。这个解释确实是一个“合理解释”,但是你能相信这样事后的“合理解释”么?所以现在检察官在调查嫌疑犯时都要录像,只要证明他所说的话不是在胁迫下“屈打成招”,是神志清醒情况下的自愿表述,他的第一时间证词就具有法律效应,即使他后来省悟过来推翻前面的证词编出一套更加合理的解释也没有用。

      同样我们在编辑节目时,当院方有一大堆自相矛盾的解释时,我们节目时间有限无法同时采用,我们的原则是采用当事人被询问时的“第一反应”,我们认为这是最具有可信度和接近真实的。而最大的遗憾是由于在此之前家属和医院之间已经有很长时间的交涉,当事人具备了充分的时间,完全可以统一口径,作出“合理解释”,所以尽管记者的采访具有一定的突然性,而院方的解释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反应。

      一个人的勇气重于“全体职工”

      还有一些人对于翁强为什么这么有钱很感兴趣,说实话,我也感兴趣,我不知道房地产商是怎么发财的,但我知道作一个干净的记者很难发财。我也知道在这个国家财富经常以不公正的方式集聚,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我对于拆迁的报道。但就这个事件而言有钱不应该成为挨宰的理由,从于玲范问患者家属索要演唱会票,家属给全体医护人员买饭,就可以看出医患之间是谁在胁迫谁?所谓“大款胁迫医院花钱”的指控纯属想把水搅混,不知出于什么目地?我在一篇文章中也表达了自己的感慨“在这个穷人看不起病的年代,一切医疗资源,包括那些被我们尊敬的著名大夫的服务都可以用钱买到。但更让人感慨的是患者家属花了这么多钱,也卖不到一些医护人员为病人着想的基本职业道德。翁强在记者面前曾痛苦的反省,要不是我有钱,我爸也不会受这个罪了。”

      至于有人还在网上攻击王雪原医生,我只能说这是出于非常阴暗的动机,你们不配指责王雪原!称作是王雪原的同事都不配!你们不是信誓旦旦地指证说翁强是黑社会么,如果你是象王雪原这样的关键证人,拿出点儿血性来,你也可以和媒体联系,包括新闻调查栏目,主动接受采访,这不是比在网上用化名骂街要痛快得多么?不要什么问题都推给体制,一个公民要勇于对自己的良心和行为负责,有什么好害怕的,我喜欢一个格言“山大不压泉”。而有那么几篇搞笑的文章居然署名“哈医大二院全体职工”,“全体医护人员”,你征求过每个职工的意见么?至少没征求过王雪原的意见吧,难道非要躲在人群中,躲在阴影中你们几个才觉得安全么?有种就向王雪原学学,一个人敢站出来光明磊落地说话就比你们这几个所谓“哈医大二院全体职工”更有说服力。现在这几位老兄到处贴帖子,自挂自顶,没人理你们,倒趾高气扬起来了,以我的理解,王雪原不会屑于和你们几个“全体职工”过招。

      解释到这里,说实话我已经觉得非常无聊了,这篇文章写得一点快感都没有,无趣之极,前两天和贺卫方先生在一起,他谈到,如果总在网上和一些莫名其妙的人较劲,会使自己的心态越来越不正常,写完这篇文章,我得吃斋念佛一段时间消解一下胸中戾气。

      当然我们要承认,新闻永远是遗憾的艺术,这期节目的制作事后看我们自己也觉得有些粗糙,这部分原因也是因为来自哈尔滨方面的攻关力量较强,我们没有时间对节目精雕细刻只有抢着播出,为此编导已经被折磨得不成人形。包括网上对我个人的有一部分批评在下也是完全愿意接受的,比如说在下没文化,水平太低云云,实在是一针见血,对此我也深有认识,一直在以驽马十驾的态度努力提高,业务批评是对在下个人最好的帮助,而我该做的事情还会继续做下去。

      这篇文章,本是为了解释,可不但不能解释前面的任何疑问,更加增加了新的疑问。

      (一)、通观全文,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

      1、从不怀疑“翁强”家属的发言,从一开始就是抱着挖掘医院问题的心态来报道。央视记者并非处于客观公正的心态前去进行“调查”,可以说只是带着医院必然有罪的未审先判的观点去搜集证据。

      2、对证据材料进行了人工的取舍,以对医院不利的言辞为留取的唯一标准。

      3、究竟是为什么要赶快发表?是明知材料不过硬而怕被枪毙,是为了人为的制造轰动效应?

      什么是公正、客观的报道,我摘抄一段范本,可资比较,也可以直接解答你所回避了的重要问题:

      “北京专家组汇报会诊情况

        从记者目前掌握的情况看,会诊费用没有严格遵循“邀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应当统一支付给会诊医疗机构”的规定。目前还无法确认,部分北京专家是否未经所在医疗机构的允许,私自出诊,私自收费。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已经认识到,对患者翁文辉的会诊非常混乱。在几天前的一次院长办公会上,院长助理付然说,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的态度要谦虚、诚恳。而他所列出的四项需要整改的领域就包括“院际会诊制度”。

      北京专家组成员陈惠德对记者说,他已经将会诊的情况向“有关医疗行政机构”做了汇报。专家组另一成员王辰则拒绝接受采访。

      (二)、央视记者抛出来新的被剪切了的一些材料目录,一些纯粹出于丰富的联想,一些提到了王雪原的证词,一些则更令人可疑。当然,我欢迎你将全部资料公开。央视记者是否可以接受这样的质疑:请问王雪原和央视记者:收治该病人,对你们科室的整体效益有什么正面的或者不利的影响?是否影响了对其他病人的收治?你们以及你们的主任,是否因此而特别收受了病人家属的红包?病人家属是否给你们送过红包?你们是否在病人的外购药物中取得了药品回扣?你长期在这个科室工作,是否发现、参与过私自扣留病人的药物变卖钱财或者变卖给其他的病人或者药贩子?既然王雪原医师已经坚定的公开了深层内幕,如果有这些问题,没有人会相信你不知情,你也没有任何理由进行隐瞒,因为这样的证言比你前面的话更加有力,必然可以彻底解决本案的一团迷雾!央视记者,你不是掌握有相关的证据吗?为什么不公开?不如此,如何将高价医疗费案件与医院的利益相挂钩?

      在本案,记者曾在《向深喉致敬》中说,“他的关键证词,揭露了他所在科室,过度医疗,修改医嘱,管理混乱的事实”。但我没有看到关于整个的治疗方案中的“过度治疗”之所在。因为这关乎到收费是否不合理的高昂的关键点。治疗原则合乎医疗原则否?违背医疗常规否?违反操作常规否?是否合乎医疗常规的价格高的医疗方案就是“过度医疗”或者是违法,有这样的法律规定或者是政策文件?王雪原医师和央视记者能否举出有力的文献资料?氨茶碱、液体的量、血糖化验的频率远远解释不了本案的医疗费总额。

      遗憾的是,再次指出记者的错误:病历的第2~8页是体温单,无任何造假的价值;出入水量的记载,只记在护理记录和重病护理记录上,病程记录上没有;你要求查看病程记录,属于违法要求,而一个记者首要的就是遵纪守法。

      (三)面对读者观众的疑问,继续回避一些关键的问题。如

      1、专家会诊问题。

      2、外购药物的具体金额问题。

      3、证人的专家资格问题。

      4、王雪原医师关于医嘱签字的证言是否可靠的问题。

      (四)、关于央视记者提出的职业道德方面的论述,有网友的批驳很有意思,亦是本人的观点。原文摘抄:

      

      毅力酸牛奶

      郭记者用新闻报道不适用“无罪推定”来为自己的报道中的“有罪推定”做辩解。可是新闻报道不适用“无罪推定”,难道就一定要适用“有罪推定”?新闻中立,是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而且永远不可改变的基本原则和基础。记者的职责是报道客观事实。作为一个合格的记者,他应该做的只是“报道”而不是“推定”。公正的媒体和记者应该把“推定”的权利交给社会公众,而不是在自己越俎代庖,做出有倾向性的报道,哪怕这种倾向性后来被证实是正确的。做出“无罪推定”的报道是失败,同样做出“有罪推定”的报道也是失败的。一个记者在报道中无论是做出了“无罪推定”还是“有罪推定”,他都是违反了记者的职业道德。

        郭记者再次使用移花接木神功。郭记者说:“记者甚至家属哪怕答应用最严格的方式消毒,也不能进去,看一眼也不行”。ICU是医院重地,没有并没有让记者进去参观的义务,同样你去采访时翁老已经逝世了并不在ICU里面,这时的翁老的家属也只是和其他普通人一样,在未经上级批准的情况下,ICU当然有理由拒绝你们进入。这和你们消毒不消毒的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我或者其他老百姓答应接受哪怕最严格安保检查,你们央视可以允许我们进春晚的演播大厅看一眼吗?

        看到郭记者说:“但我说这些并不代表我们根据逻辑推断,就可以对医院作出缺席审判,即使医院有重大嫌疑,我们也要给它解释的机会。可更加遗憾的事,哈医大二院采访期间,院方始终没有一种正视问题的态度。”。我不禁哈哈大笑了。即便医院有重大嫌疑并且放弃为自己辩解,那么记者就可以根据逻辑推断,对医院作出缺席审判?你还真以为自己是人民法院的法官啊?你通过司法考试了吗?

        郭记者说:“院方始终不愿意全面公布病程纪录。这一证据对于证明院方的清白至关重要”。哈哈,你在这里给医院下了几个套。

        1、病程纪录涉及患者隐私,如果医院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而公布出来,那么你可能又会说医院违反职业道德了。你不是也不肯说出你们私下咨询过几位专家的姓名,来证明你的清白吗?2、翁家也承认自己从医院偷了一部分病程纪录,那么在病程纪录在被翁家盗窃后,医院又如何能全面公布病程纪录? 3、在是否多收费问题上,真正重要的不是病程纪录而是医嘱单。而医嘱单在患者手上就有,如果患者家属真想公布,完全单方面公布。可你却舍近求远,舍易求难,一味地要院方全面公布病程纪录,恐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并不是想调查收费问题吧?

      郭记者揣着明白装糊涂,一错再错。郭记者说“第二,这些所谓“合理解释”本身未见得合理。比如一天一百多瓶生理盐水,还有几十瓶葡萄糖水,就是因为如几位网上老兄所言,记者没文化,不懂医学,所以只能从类似这样的小地方看出问题。于玲范的解释是除了用于注射,还有一些是用来清洗导管和病人护理(她没提血滤),后来问专家,有人说就算洗大象也用不了这么多液体。”一百多瓶生理盐水,还有几十瓶葡萄糖水是什么样的概念呢?1升=1000毫升,一度水=1000升。一瓶盐水或糖水最多是500毫升。那么一百多瓶生理盐水和几十瓶葡萄糖水加起来最多是150升,也就是0.15度水。这点水还洗大象,给大象宝宝洗澡都不够。呵呵,这种小学数学都搞错,而且一个月以前就有网友指出的这种换算错误。现在你还犯,真不能怪别人看不起记者,说记者没文化了。

      郭记者装天真,扮幼稚。郭记者提到“药费单上有病人禁用的氨茶碱”的问题。难道你到现在还不知道氨茶碱的价格?这可是你报道的一个主要素材啊?院方在这方面表现非常不可思议。如果医院要宰客,会在几毛钱的氨茶碱上面宰一掷千金的翁家?登记错了只是医院在宰客被发现后编出来的谎话?这个解释是挺合理的,天底下就有这样的巧事,就好像在五大连池法院的判决中孙英杰吃的强力补是暗恋她的师弟在厕所里拣到丢进她饮料里的,又或者孙英杰勤俭节约地把前一天喝剩的,不知道有没有变质的果汁一饮而尽。这样的故事环环相扣逻辑倒是能自圆其说,不过也太把中国人当傻子了。

        郭记者巧言令色回避翁家的问题。你口口声声说“翁强为什么这么有钱很感兴趣,说实话,我也感兴趣,我不知道房地产商是怎么发财的,但我知道作一个干净的记者很难发财。我也知道在这个国家财富经常以不公正的方式集聚”。那么可以一个这么有钱的翁强,一个可以让北京院士级别专家随传随到坐镇指挥的翁强,是一个普通的ICU主任敢宰的吗?如果这个ICU主任在医疗费上狠狠宰了翁家一大笔,那么还会在演唱会票,给医生买饭,这种小事上去计较吗?

        郭记者喜欢说他咨询过专家,但是对报道中篡改冒充专家的事情,却刻意回避。患者是恶性淋巴瘤的病人,请一个心外科的专家已经就很不合适了。可现在就连这个心外科的专家的“身分”也是被篡改的。马育光是搞普胸的,即便是专家,也是普胸的专家,而并非什么心外科专家。但报道中却多次注明马育光是心外科专家。

        郭记者竟然还有脸提王雪原医生,心里素质真是够不错的。王雪原医生既不是什么卑鄙小人,也不是什么有血性的英雄。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医生,不过很不幸,被你们当成了利用的工具,逼迫他只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像墙头草一样倒向势力更强大的一方。现在王医生的一生可能就被你给毁了,你就是在送多少顶高帽子给他也没用了。希望你凭借自己优秀的心里素质,在几十年后仍然可以不必为你给他带来的伤害而感到丝毫内疚。

      九、总之,难以认同央视“天价医疗费”的报道是客观、公正、平衡,刻意回避、隐藏、曲解了许多重要问题,记者关于这个报道的制作目的和采访制作手法,有许多令人质疑之处,报道有许多明显的错误也刻意不予纠正,这些均有违记者的职业道德之嫌疑。央视记者应该对此有明确的解释。

        这个专题节目所反映的“天价医疗”的现实,与其他的一些畸形消费,同样的,实际上是一个涉及到一些极度富有的人的消费合理性与被社会允许性的艰难的社会伦理和医学伦理的问题,涉及到国家对医疗资源分配公平性的问题,涉及到目前社会普遍的仇富心态和对社会财富分配公平性普遍不满的问题,更涉及到复杂的医疗纠纷问题。这些,都不是医疗机构所能够解决的问题,更不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所造成,对这些,医疗卫生事业是受害者,医学科学技术的进步受到损害,医务人员是受害者,群众是最终的受害者――――任何对医疗卫生事业的不公正和对医务人员的损害,最终只会反作用于这个社会。但央视记者对这些真正的主题并不感兴趣,其唯一的效果,或许也是央视记者的目的之一,通过一个疑点重重、漏洞百出、满篇猜测的煽情节目,更加的鼓动了对医务人员的仇视!至于记者的职业道德所在,尤其是作为中央喉舌的媒体记者的责任所在,只有请这位记者自己去衡量了。

      十、附件:

      1、《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

      第七条“报道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不编造新闻,不歪曲、夸大事实”。

      第九条“认真核实报道内容,包括基本事实、背景资料、引述转述语言等。对稿件中采用的声音、图像、数据、文件摘录及其他材料,做到真实、准确、科学、统一”

      第十条“报道中的细节必须真实,不加以拔高、想象和夸张”。

      第十一条“在报道、说明、解释和评论事实时,要全面把握和正确反映社会生活的本质和主流,避免因为报道肤浅、片面而导致公众对事物的判断产生偏差或错误”。

      第十三条“广播电视编辑记者应坚持客观公正的职业理念,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忠于事实,追求真理的职业精神”。

      第十五条“区分报道事实和评价事实,不将评论或猜测作为认定的事实发表”。第二十八条“广播电视编辑记者应恪守敬业奉献、诚实公正、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的职业 

      道德”。

      第三十四条“尊重采访对象的声明和要求”。

      2、《中国国际记者协会职业规范》

      ●检验来自所有来源的信息的准确性,小心避免无意的错误。绝不允许故意扭曲。

      ●努力找到报道的主体,任何可能的时候, 都要指明消息来源。公众应该有尽可能多的信息来判断消息来源的可靠性。

      ●支持公开的意见交流,即使这些意见自己很反感。

      ●在鼓吹文章和新闻报道之间做出明确区分。分析性文章和评论应被明确标出,以免与事实和报道文本相混。

      ●有职业操守的记者把新闻来源、采访对象和同事都看作值得尊敬的人。

      ●要认识到采集和报道信息会引起伤害和不适,报道新闻并不意味着你就可以傲慢自大。

      ●承认错误, 并迅速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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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医论患于闲言碎语之间,

      悬壶济世于草堂书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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