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养恩大于生恩”,养育使得生命延续,生育二不养育就会只剩下血缘的恩情。有一则案例,后妈抚养继子20年后被拒绝赡养,一时间引发广泛热议,真的是太狠了一点良心都没有,一起去看看吧。
一家三姐弟,20多年前,生母去世后,父亲找了另一个女子共同生活,并共同照料三姐弟直到成家立业。因为父亲没有和这名女子领结婚,所以不是法律上的继母。而女子也有一名亲生的孩子,但早已判给前夫。没想到的是,三姐弟因此拒绝赡养继母。
从法律上讲,既然没有领结婚证,三姐弟在法律层面上与他们的“继母”没有任何关系,确实不用负赡养的义务,但是法律只是最低的道德标准。无论是亲生父母,还是继父继母,在你最弱小的时候,给你支持与遮蔽,这已经构成了亲情最底层逻辑。当对方老去之后,用任何名义弃之不顾,这是对亲情的背弃,是对人类社会最悠久最朴素价值观的背弃。